翻电小品・9 博尔赫斯《惠特曼草叶集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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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收听新一期的翻电小品。我们继续阅读博尔赫斯《续言集》以及《续言之续言》。
那今天我们读博尔赫斯对一个诗集的续言,就是沃尔特·惠特曼的《草叶集》。那我们现在开始。
任何人在他读过令他眼花缭乱的《草叶集》之后,在细心研读任何一篇关于作者的传记时,都会感到失望。诗集令他们想象作者应是一位半神半人的流浪者,但是人们在发挥而频繁的生平传记里找来找去,却找不到这样一个流浪诗人。这至少是我个人和我所有朋友的体会。我这篇续言的一个目的就是要解释一下,或者说是尝试着解释一下这个叫人迷惑的巨大差异。
1855年有两部值得记忆的书出现在纽约,它们很不同,但都具有实验性质。第一部是朗费罗的《海华沙之歌》,它立马就火了起来,现在已经凉了,已退居学院文选之中,供孩子看着玩或者供学者收藏。朗费罗是打算用英语为原来住在新英格兰地区的红种人,写下一篇预言式的神话史诗的。他为了史诗的格律不同一般,让他带上某种土著色彩,参考了伊莱亚斯·兰罗特编写的《芬兰史诗卡拉瓦拉的孕育》。
而另一部书当时不为人知,现在却变得不朽了,它就是《草叶集》。我刚才说这两部书不同,它们确实不同。《海华沙之歌》是一位优秀诗人深思熟虑的作品,它为了写作,跑遍了大小图书馆,到处踏访,靠耳听笔录,也靠想象力。《草叶集》则是破天荒地推出一位天才。两者的差别如此显著,真难以想象它们会是同时期的作品。
然而,有一个事实把它们联系在一起,那就是,它们都是美国史诗。美国在当时是理想的象征,远近闻名,现在由于滥用选举票箱和蛊惑人心的辞令,已经有点褪色了,尽管数百万人曾经为这个理想奉献出他们的鲜血,而且还在继续奉献着。那时全世界都在注视着美国和美国的竞技民主。证据多得不可胜数,我只需用歌德的一句名言来提醒读者就够了。
爱默生差不多一直是惠特曼的老师。在爱默生的影响下,惠特曼肩负起了为美国民主这个新的历史事件,撰写一部史诗的任务。我们不应该忘记,我们这个时代的第一场革命,引起法国和我们各国革命的第一场革命,是美国革命,而民主就是美国革命的指导思想。
怎样充分地讲述人类这个新的信仰呢?方法明白的摆在那里。换了别的作家,要么图方便,要么随习惯,几乎谁都会采用东拼西凑,编一支赞歌,或者是预言故事,加上些哦啊的感叹词和大写字母,就好了。幸好,惠特曼没有这样做。他认为民主是个新事物,颂扬民主也应该采用新方法。
我提到史诗,在年轻的惠特曼所熟悉的,被他称为封建时代的著名典范史诗中,每篇都有一个中心人物:阿克琉斯、尤里西斯、埃涅阿斯、罗兰、熙德、齐格弗里德、基督。这个中心人物的形象,比其他人物要高大,其他人物都隶属于他。惠特曼觉得这个突出的个人写法,属于已经被推翻的,或者说是我们想推翻的那个世界,贵族的世界。
他想,我的史诗不能是这样的,它应该是多元的,应该公开宣扬所有人无可比拟的绝对平等,并以此为基点。这样的要求,似乎注定了要导致纷繁的堆砌和混乱,可惠特曼是个真正的天才,他神奇地避开了这种危险。他进行文学史上从未有过的最大胆、最艰巨的实验,而且成功了。
说到文学创作上的实验,一般是指影响比较大的失败的实验,如像贡格拉的《孤独》和乔伊斯的作品。惠特曼的实验非常成功,使我们几乎忘记那是一次实验。惠特曼在他书中的一首诗里提到许多人物,有些还是头上有光环,杰出的人物,令人想起中世纪的画卷。他说他要画一幅无限长的画卷,画上无数的人物,每个人头上都要带着他的光环。这么雄心勃勃,怎么能做到呢?惠特曼令人难以置信地做到了。
他像拜伦一样需要一位英雄,但是他的英雄,作为大众民主的象征,必须像会分身的斯宾诺莎的神一样,数不胜数,无处不在。他创造一个我们还没有完全理解的奇特人物,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沃尔特·惠特曼。
这个人一身二任,他是身于长岛的普通记者沃尔特·惠特曼,走在曼哈顿大街上,会有某个来去匆匆的朋友,跟他打招呼。同时他又是另一个,他曾想当而未当成的人,一个冷漠、敢干、无所顾忌、闯到过美国各地的风流人物。这样一来,在书中的某些地方,惠特曼出生在长岛,在另一些地方,他又出生在南方。在最为真实的《自我之歌》中,他讲述了墨西哥战争中的一段英雄事迹,他说他是在德克萨斯州听人家讲的,可他又从未到过那里。他还宣称,他曾亲眼目睹处决费奴主义者约翰·布朗的场面。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几乎没有哪一页,他没把真实的惠特曼,和他曾想成为、现在在想象中、对世世代代人们热爱中已经成为的惠特曼混在一起。惠特曼已成为多元的,作者决心使他成为一个无限人物。
他还要给《草叶集》的主人公再增添一个身份,从而变得三位一体。这第三个身份就是读者,一个不断变换的读者。读者总是倾向于将自己等同于作品的主人公。读《麦克白》,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要当一回麦克白。于果有一本书,题目就叫做《于果生活的见证人讲述于果》。据我们所知,惠特曼把这种暂时的等同利用到极致,利用到有无完结的复杂极致的第一人。
一开始,他运用对话,读者同诗人交谈,问他听到些什么,看到些什么,或者是向他倾诉,未能早些认识他、爱他,心中有多难过。惠特曼对读者的回答是:“我看到高桥人越过平川,看到举世无双的骑手驰骋草原,他手指套索紧紧追赶,不容野马逃窜。”
还有,“这些思想并非我个人独出心裁,他实际上为一切人所共有,不分国家和时代。要不为你我所共有,那他们就要淘汰,或者近乎淘汰。如果他们不是谜与谜底,那他们就得淘汰。倘若不是寂静又远,那他们必定淘汰。他们像草,哪有土和水,就会长起来。他们是大家共有的空气,把我们的星球覆盖。”
模拟惠特曼语气的,大有人在,也各有千秋,像桑德堡、马斯特斯、马雅可夫斯基、涅鲁达等,都曾这样做过。但是,除了确实解不开、读不懂的《芬尼根的守灵夜》作者外,谁也没再去尝试创造一个多元人物。
我再说一遍,惠特曼是生活在1819年到1892年间的,一个普通人,又是那个他想成却未当成的人,也是我们和将来要来到世上的人们中间的每一个人。惠特曼史诗中的主人公,是个三重身份的惠特曼。
这是我的一个想法。我这样设想,并不是自不量力地试图抹杀或以某种方式削弱他作品的神奇之处,恰恰相反,是要升华他。设计一个双重、三重、直至无限重身份的人物,只能是真正天才文学家的雄心。实现这个雄心,是惠特曼成就的伟业,而且至今尚无人企及。
在一次咖啡俱乐部关于艺术严格使的辩论中,人们提到了教育、民族、环境等对艺术的影响,而画家惠斯勒只说了一句:“艺术是偶然发生的。”这等于承认美学实践从本质上说是不可解释的。希伯来人就是这样想的,他们讲神灵天柱,古希腊人也这样想,他们说是文艺谬斯女神使然。
至于说到我的艺文,正如瓦莱里所说,“谁也没有比一件成品的制作者本人,更深刻的了解该成品的缺陷。”商业炒作总是宣称,新的艺者已经把以前那些不称职的艺者远远的抛在了后头。我可不敢说我的艺文一定比别人好,而且我不曾无视它们的存在。我参考了弗朗西斯科·亚历山大的艺本,而且获益匪浅。我至今仍觉得它的艺本是最好的,虽然它有时过于执意了一点,其原因可能是出于尊重原作,也可能是过于的依从因依词典。惠特曼的语言是现代语言,要过上百年才会成为死语言。到了那时,我们就可以对惠特曼的作品自由自在的进行翻译和再创作了,就像豪雷吉翻译《法萨利亚》,查普曼、普博和劳伦斯翻译《奥德赛》那样。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看唯一的可能就是像我现在这样,采取一种介于个人的解义和勉为其难的应译之间的译法。
有件往事令我稍感心安。许多年前看过一次《麦克白》的演出,无论是对白的艺文,还是演员的表演和那糊涂乱魔的舞台,都够差劲的。尽管如此,当我离开剧场来到大街上,依然唏嘘不已,是莎士比亚打下的好基础。
惠特曼也会是这样。
《惠特曼草叶集》,博尔赫斯翻译并作序,华雷斯出版社,1969年,布宜诺斯艾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