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底靠什么行善… FSTD 《羅馬書》第三章 VOL.03
这是我第一次的祷告。
开始:
主,请您聆听我的祷告。我有幸被您选,做您的子民。因我愚钝,光费时间,懒惰,茫然无知,而您仍保全我,让我不至于往最坏或背叛您的方向去。如今我接受并学习您的教诲,于此在与众人一起背负着所犯下的过,追随您。自我加入学习您的小组以来,困惑与喜悦也同时在展开。
既然您选中我,又让我学习您,接纳您,为何我总感到力不从心?当我在清晨醒来,寻不见您的踪影,晚上又带着疑惑入睡。神啊,请务必给我们明白无误的回应,就如您曾显现自己的神迹那样。
耶稣基督啊,您不甘心听哪只言片语的子民在向您祷告?难道您将我从你口中拯救出来,就为了给我这样赐好的一切吗?向我显现您的神能吧!感谢主聆听我的祷告。阿们。
好,现在大家都在了吧?那我们开始今天的这个,我们大家一起学习啊。今天是关于罗马书第三章,然后我们也不多说,马上开始。
那第三章第一个问题是爷爷问的问题,因为第三章还是跟律法相关嘛。今天确实是好的问题,是前两个深入。那爷爷问的这个问题呢,就是关于律法,为什么全世界人都要遵循的问题。那么他引用的经文是第三章第十九节,说“我们就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个人的口,叫普世的人也都服在神的审判之下。”
因为律法之下的人,大概指的就是犹太人,犹太人是律法之下的人。那么这个律法指的是摩西律法,然后律法又是对于律法以下犹太人说的。那为什么神的审判是对普世之人都适用的呢?那全世界的人,为什么都要遵守律法呢?就是这样的问题。
这个问题,车要说。好,车你可以说了,我准备了这个问题。这里的律法,可以说是一条准线,用于建立所有人,外邦人当然也包括在内。律法不分种族,像太阳一样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头顶,我们必然会触犯其中的诫命,没有人能逃脱。普世的人都接受神的审判,神恐怕我们会放任自己,便立下律法,就像一个完美的圆,我们只是接近他,而不能达到他。
外邦人可以算作是一切未接受过神的律法的人,比如未受洗的人,比如我。他们有自己的生存法则,道德伦理,是非判断,却也只能是接近完美的圆。说到罪,提一下上一章我们说到的原罪,一个人生下来就有原罪,接受洗礼才可以称义。这里的犯律法与罪可能不太一样,犯律法不一定有罪,比如白色谎言的问题,摘自海德堡药理问答。圣经中有个很好的例子,说是埃及记生婆对法老撒谎,以保护以色列所生的婴孩的性命,圣经上没有任何不赞同他所作所为的话,而说神因此而后待他们。神后待收生婆,收生婆因为敬畏神,神便叫他们成立家世,出埃及记第一章的第二十节到二十一节。
这也显明神的审判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为什么说是律法之下呢?我们还有高于律法的领悟,因为律法还不是完美的,它有缺憾。我们说可以照进现实,以国家法或成文法来说,我们当然也是活在律法之上的。是我们唯一的,是我们唯一的是神的话语,而不是律法。律法是起点,由此我们认识神。
你说完了是吧?好的。那我觉得车引的不错,然后这里面也说到了律法与罪的关系,这个我之前没看到。然后我对这个问题也有准备,但是除了之外还有谁有准备吗?对这个问题。
好,请启正。那启正请说。我是觉得这个律法就是指的这个摩西的律法,而且这里的律法可能还就是不是普世的这个律法,因为就是这个我不太确定啊,我查了一下,但是没查到资料。我感觉,我感觉犹太教本身不是一个普世宗教,就是只有犹太人才是这个,就是犹太教只是犹太人的宗教,就是在犹太教里,像我们这样没有受过割离的人,就是可能都不存在得救的问题,就是审判的时候,我们就是就跟世界一切灭,就一起灭亡了,就没有没有什么得救的问题。而教会本身就是,而教会本身却就是具有这个普世性。这个是我在查,就是因为这个问题,我感觉是律法的普世性的问题嘛,所以我在查律法的普世性的时候,查到的关于教会的普世性的一个说法,是在梵蒂冈电台里面,有一个教宗的通语,叫做救主的使命,它的第三章,圣神是传教的首要行动者的第二节,圣神指导教会的使命里面,就是对于教会的普世性是怎么建立起来的,有一个描述。
它里面大概就是在说保罗和彼得,然后受到这个圣神的指引,去向外邦人传教。然后传完教之后,就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比如说是这个犹太人就会说,这些信了教的外邦人必须要行割礼,必须要遵守犹太教的法律,才能成为这个,才能进入基督教,才能得到这个救赎,才能得到恩典。然后也有一部分人说,这个其实他们不需要遵守这个,不需要遵守犹太人的法律,然后就产生了一个辩论,然后这个辩论记载在宗徒大世纪的第15章的第5节到第11节,里面内容大概就是,我引一下这个里边,彼得的一段话,大概是宗徒大世纪的第15章的第8节到第11节,内容是:“洞察人心的天主已为他们做了证,因为赐给他们圣神,如同赐给了我们一样,在我们和他们中间没有做任何的区别,因为他们以信德进化了他们的心。既然如此,现在你们为什么试探天主,在门徒的像景上,放上连我们的祖先和我们自己都不能附和的恶呢?因为我们,但是我们信我们得救,是着主耶稣的恩宠,正和他们一样。”
就是在这里,他说这个,为什么犹太人的律法不能负载在这个外邦人身上呢?因为犹太人的律法连我们的祖先,也就是犹太人的祖先和犹太人自己都不能负担。就是像后面这个罗马,就是罗马书第三章后面说的,就是神的这个法律是所有人都通不过的,没有一个人能够遵守这个律法,所以靠着这样的律法建立普世的教会是不可能的,建立普世宗教是不可能的。
那么怎样建立普世的宗教?在这里说的是,是通过圣神,就是天主赐给了外邦人圣神,然后赐给外邦人圣神,如同赐给我们一样,就是赐给犹太人一样,通过圣神,然后建立了普世的宗教。所以普世的宗教不是建立在律法之上,而是建立在圣神,圣神的降临之上。
所以说,我认为这里的律法就是指的这个犹太人的律法,这个正是因为犹太人的律法没有办法建立普世的宗教,所以才显得这个圣神的降临是尤为重要的。这是我的这个观点。
好的,还有人对这个问题有,有准备吗?
OK好,我来说说。就是,我觉得这个地方特别重要,而且这个地方呢,我就跟第三章所讲的律法,超越律法,其实我觉得关系还相当的大,包括跟我们与神的关系,还有真的有非常非常直接的关联。
然后,这地方说的呢,就是律法与普世人,与神的关系的区别。确实,我也认为这个地方的律法完完全全指的就是摩西的律法。那摩西的律法呢,确实是不是对外邦人说的。因为如果去看旧约圣经,很多段落,旧约圣经里面有好多大小先知,这些大小先知遵守神的律法,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部分就是不向外邦人通,不与外邦人通婚,以及不与外邦人交流等等等等。其实在旧约的年代,这个在律法之中,与外邦人是有极其强烈的隔绝关系的。
但是在这个地方呢,我觉得我引了加拉太书的经文,因为跟加拉太书的背景也和有关系。加拉太书呢,其实讲的是当时有一些律法师,就是犹太人的律法师,传教到加拉太,到加拉太地区呢,就要求当地的人遵守律法,施行割礼,然后才可以得拯救。然后保罗知道这个事之后呢,就火速写信给加拉太教会。因此加拉太书本身其实也在讲这个事情。
这事里面有个特别关键的,我先引一下这个经文,是加拉太书四章一节。加拉太书四章一节说:“我说那继承人,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未到成年,却与奴仆毫无分别,而是在监护人和管家的手下,只等他父亲命定时候来到。”
这里说的呢,那继承人虽是权益的主人,但未到成年与奴仆毫无分别,就依然还是小孩。那意思呢,就是说在神命定的时刻到来之前,那么人呢是要在监护人和管家的手下,像奴仆一样才能得神的拯救的,这个监护人和管家呢自然指的就是法利赛人,律法师和文士阶层。因为这些人呢就作为神的监护人和管家,以律法的方式来管教。也就是说,在这里呢,保罗在说,当他父亲命定的时刻到来之前,我们呢实际上是律法的奴仆,要受到监护人和管家。那在这个时候呢,我们其实未成年。
然后成年的呢,这里加拉太书四章四节说:“时辰到了,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身在律法以下。”意思是说,神本身,就是耶稣基督本身也是犹太人,将在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你看,他这里指的还不是我们跟律法有什么关系,指的是耶稣基督将犹太人,将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使我们被领养成为有权权的儿子。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既是儿子,也就借着成神为后嗣。
也就是说,耶稣基督到来之后,实际上是将犹太人也从律法以下赎了出来,我们就从律法的奴仆成为了神的后代,当然成为神的后代是一个相当莫大的恩典啊。那这个恩典我觉得起码有两成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一个呢,就是当我们不再做律法的奴仆,而成为神的后代之后呢,我们就不再监护人和管家的手下做奴仆了,我们也就不再律法师文士法利赛人手下做奴仆了。实际上呢,这里其实是在说每个人能够与神产生关联,当然这个实际上对天主教的这个神职系统啊,和神父的权柄在这个经文之上会造成一定的冲击。那在这个时候呢,其实就是说,人与神建立了一种更近的关系,在这个更近的关系之中,那我觉得这个更近的关系,我们之后很多问题其实也都会涉及到。这个更近的关系之中,到底我们该如何看待律法,以及超出律法的部分到底是什么,以及之后我们会说到就是普通人能不能做艺人啊,等等这些问题。
所以说我觉得“叫普世的人都服在神的审判之下,律法上的话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这样普世的人都服在神的审判之下”意思,我觉得是对于,也就是说,当人还属于律法的奴仆状态之时,我们用律法来施行这样的审判,来确定这样的审判。但是在律法之后,我看看,我回到那个罗马书三章十九节的后面,因此呢,在那之后,就是三章二十节,没有一个因律法的功效在神面前称义,因律法将人知道什么是罪。也就是说,没有一个义人,也就是当人处在律法之下,做律法的奴仆的时候呢是没有义人的,只有人不是律法的奴仆,而是神的后代之后,我们才可以因性称义。我觉得这是这里面比较重要的一个转折。
因此呢,叫普世的人都要向神交代,这个地方可能并不是指普世的人都要遵守律法,而是像启正刚才说的,在律法之下呢,就是有人他就没有办法向神交代,外邦人嘛你根本就不在那个约定里面。那在新约之后呢,人从律法的奴仆转向神的子嗣,那么这个呢才翻开一个全新的关系,就是我们到底该怎么样去在律法的基础之上来进行新的了解。
对,这是我引加拉太书。然后我再引一个加拉太书五章十八节吧,就作为我这张的结束。加拉太书五章十八节说呢:“但你们若要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所以说我觉得这里也是因为如果查考圣灵的话,圣灵是在新约里面才非常着重的提及,人如何与圣灵的关系,如何接受圣灵的教导等等等等的。那在这个时候,不管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应该被圣灵引导呢,就不在律法以下。因此虽然我们仍然要接受神的审判,但是我们的基础背景就变了,我们乃不是因着律法的原因要接受神的审判,而是因为神的义要接受神的审判。
那是这是一个别的问题了。好,我要说的就是这些。
那对于问题还有哪位同学要有话要说吗?
什么时期,什么?你说的律法之后没有一个因律法在神面前成立,就这个时期关键的一个转折点是在什么时候?
当然就是耶稣基督的降生了,耶稣基督的降生把律法之下的人赎出来嘛。就是我们之前讲的罗马书,重点就是说从律法时代向恩典时代的转换,就是这个时期。
好。因为其实大家读这个新约圣经也知道,就是耶稣基督的他在世上的这个经历,就是对律法构成极大挑战的经历,包括他在安息日救人,等等的跟罪人坐在一起吃喝等等等等的很多的事情。就是本身他的出现包括他就违反了世界第一条,他说他是神子嘛,对犹太人来讲这就是违反世界第一条,因此他的本身就是对律法很大的冲击和挑战。
对,所以说这肯定是以他的降生作为根本性的转变的。
好。如果没有同学就这个问题准备,那我们就来讲第二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丹尼文的问题。是关于我们的不义,为何显出神的义。他引用的经文是罗马书三章五到六节。经文说:“我且照着人的长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样能审判世界呢?”所以丹尼就问,这段话整个读下来,不知道在这里是否在阐释何为义,该怎么理解?神降怒是他不义吗?我们的不义跟神的义有什么关联?为什么要这样去比较?这么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有谁准备了吗?
好,启真请说。我觉得在这里,就是,就是在这里,他恰恰没有说这个我们的不义显示出了神的义,他是在说,我们的不义这个显示不出神的义。就是从这个这段文本的这个结构来看,说我们的不义证明出神的义来,这句话并不是保罗说的,是他照着常人说的,然后他后面跟了一句,我们还可以怎么说呢?这是一个设问句,然后在后面会有回答。他接着对这个我们的不义,却证明出义来进行了解释,为什么会说我们的不义证明出人的神的义来呢?是因为神降怒肯定是义的,那么我们的这个不义使神降怒,那么我们的不义就显出神的义来。但是他后面又跟着说,这是诽谤我们人伪称我们说的,也就是说,这句话并不是我们说的,这句话是是一句诽谤,对吧?然后他接着又问,为什么不说让我们做恶,以臣善呢?这也是一个设问,最后他回答,对这个设问进行一个回答,说这等人被定罪是应当的。
就是,首先就是这个,这段话是说这个我们的不义,却证明出神的义来,这句话是诽谤嘛,所以我们的义证明不出神的义来。为什么证明不出来呢?他的回答是,这等人被定罪是应当的,这等人指的是是那种这个行了不义的人的这个罪是应当的。就是怎么说,就是因为人情不义会被神罚,这是理所应当的,所以这显不出什么神的正义来。
就跟有一个教父叫做德尔图梁,他有一个观点就是说是可以通过理性来证明的事情就不需要通过信仰来相信。就比如我们只会说,就比如说是这个二加二等于四,我们不会说我们相信二加二等于四,因为二加二本来就等于四。但是这个耶稣从死中复活确实需要相信的,因为这个是就是从成立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这里应该是在说,因为我们就是因为不义的事情是不义的事情是理所当然会被会被审罚的,所以这个事情是显不出神的义来。那什么事情是显得出神的义是更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说是像我这样的罪人反而能够得救,这个反而是能够显出神的义来。呃这是我的一个观点。
好,呃,嗯,好。还呃 Roni说。没有,我就是觉得他那个刚才说的有一个挺有启发的,就是说呃其实神没并不是说呃怎么说,就神对我们的责罚并并不能让神更易,就是他不需要这一点。我好像听是这个意思,有点有点明白。
哦,我对这段话我也准备了,我觉得这个话是这个意思。然后这里面说我们的不义却证明出神的义来,这是诽谤,但这个诽谤也是有基础的,也就是说在保罗来讲,我们的不义这事是存在的,这事是什么呢?意思说这事呢就是对于律法的忤逆,不管是耶稣基督还是耶稣基督门徒对律法的很多忤逆。那,因为耶稣说他是真道嘛,他是义的,因此呢外邦人就说这帮人是用不义来宣扬义,这个是其矛盾所在。因此保罗的意思就是说,神降怒不是不义,因此当我们做这些事情,神没有降怒,不是因为神不义,我们也并没有因为虚谎来显明他的荣耀。意思是说这些,因此他其实其实我觉得这句话就是提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我们接下来要一再去讨论的问题,就是说忤逆律法竟然有义的成分是什么,就这个事。就是耶稣基督以及他的门徒忤逆了很多律法,但是呢这个忤逆本身非但不是不义,恰恰可能才是真正的义。因为接下来马上就在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义人,但又说阴性称义,言下之意呢就是说在律法之下谁都是不义的,但是呢耶稣基督和他的门徒所行的事和所遵循的道里面存在着真正的义。所以我觉得这句话前后有点颠三倒四,也有点冲突和矛盾的地方,我觉得实际上是在说这个。
因此呢,这也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也就是说这里有个有个很忤逆的问题啊,律法可能是不义的,而律法之后的这个东西可能是义的,那为什么为什么会这么讲,到底跟咱们理解那之后的问题其实也都在讲这个。这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觉得可能是这么个意思在里边,就是他在提出这么一个比较有冲击力的观点吧。
这个问题还有谁想说吗?
好车请说。因为你也问了这个问题,就是第六个问题,我不知道现在回答还是?
我这个问题还不是特别一样,对。我那个第一想问的就是这个神降怒的民间性,就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有时候不降怒,为什么有时候降怒?我是关于这个问题。
我觉得这个我们可以到那个时候去回答。
好,那我先不回答,那个我们到问题六再去说。
好,那这个问题我看也没有其他人要去添加,我们就看问题三。
问题三是小师的问题。问题三是一个可能非信徒也会很关心的问题,就是怎么看待非基督徒的善行的这么一回事。当然我其实也在问,也就是人的道德真的完全破产了吗?这么一问题。这个经文呢刚好接着丹尼的这个经文,他引用的是三章的十到十二节,“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所以说他的问题呢就说这算是上一期第八个问题,如何看待非基督徒的好人眼神。然后因为在罗马书二章里面保罗承认了,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也有是非之心,并且他认为在生活的经验之上呢,人在得救之前啊也会做一些可以画到善行的这种行为,所以说呢就是说他就在想啊这个保罗的意思呢就是得救前的善行不是因为荣耀上帝的信心而做的,他因而呢仍然被罪玷污,但是为什么要直接说没有行善,而是说这是比如有瑕疵的善啊怎么样啊,因此到底怎么来理解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的这个问题。
对这个问题谁想说吧?
这个问题我准备了。不过就主要的想法都写在那个上面。
没事,你说说。我理解就是其实我查了一下圣经里面义人有很多处,但是它好像不是都是一个意思,它有的好像跟我们的认为是一个好行为是差不多的。但在这个这个这段经文里面,我觉得它的义人是一整的,也指的应该是完全人,就是只有只有耶稣才能做到的,就是完全的顺服神,不犯罪,然后能够遵行神的旨意,应该是这个意义,就是在跟诗篇那两处应该是一样的。而我理解就是说我们平时生活里面也有很多德行非常好的,我记得我刚信主时候最大的挑战就是我觉得我认识非常多的人,他们的品德他们的就是太好了,以至于我觉得难道他们只因为不认识神将来要下地狱这件事情情感上很难接受。但是我后来理解就是虽然大家都可能有好的行为,但是更多时候包括我自己做一些事情是出于一种有点律法主义,或者说有一些还是认为我这样做我挺好,我是个好人这样的一个心态而不是说荣耀神。但是这一点我也只是在道理上我可以今天把它表述出来,事实上在平时的这种生活里面,我觉得还是容易自以为意,就你做了以后你是会觉得我挺好,容易感到委屈,然后还是会陷入一种苦毒。所以这也是跟大家分享的一点吧,也希望大家都聊一聊。
好,还有谁对这个问题准备了吗?
好我说说吧,我也准备了这个问题,因为我觉得这个问题相当重要。我会认为这个地方我愿意超出对于神和荣耀神的动机来谈没有义人,也就是说人间道德完全破产的问题,我觉得这个是还真是一个特别值得去讨论和面对的问题。
首先就对于遵行律法作为义人来讲,其实旧约约圣经也是一再预言这个人必然违抗律法,都不是说人必然不做义人,实际上人必然违抗律法,在旧约圣经也不少,包括比如说生命纪的三十一章二十四节,就是摩西将律法写完之后,他也说:“我知道我死后,你们必然全然败坏,偏离我所吩咐你们的道,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以手所做的事惹他发怒,日后必有祸患临到你们。”摩西将这一篇歌的话都说于以色列全会众听。在这个基础之上,实际上整个旧约圣经,不如说就是这个以色列民众不断的不行律法受惩罚,然后再与神立约行律法,然后过几年好日子,又开始不行律法受惩罚,如此循环往复,循环往复,循环往复的所有过程,实际上整个旧约时代就已经体现出了人身上这种最根深蒂固的特征,就是不行律法,就即便是有律法在,人都不会去行律法的特征。
那么转到新约时代,那么我们怎么去看待这个非基督徒的善行呢?那人当然有是有善行的,但我会觉得其实啊,我真的觉得一个人越善良,他应该越觉得自己糟糕。我觉得这话应该我觉得挺容易理解的,大家都能理会到,越是善良,越是对自己要求高的人,越是能行出善行,反过来呢就越不容易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实际上越是能够行出善行善举的人,越能够感觉到自己的羞愧。所以这个羞愧心是相当重要的。
就比如哥林多前书一章二十六,这个地方就是在说神要让那智慧的和强壮的更羞愧。他说:“弟兄姐妹们,回想你们所蒙招的背景,按着人的看法,有智慧的不多,有权势的不多,家世尊贵的不多。神却拣选了人看为愚笨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人看为软弱的,叫强壮的羞愧。神拣选世上低微的,被人看清的,那一无所有的,而撇下那以为自己有的。”
所以说在这个情况之下,因此对于基督教来说,这种善行和善意并不来源于智慧,而来源于也不是本能。因为很明显有好多人他其实也并不是说每个人身上都能够遵循那种有点像孟子说那种本能产生这种羞愧之心。
所以说我这里找到了在那个神学大权里面专门阿奎纳有一章叫论愚笨。这论愚笨里面呢阿奎纳就在讲这个不羞愧跟愚笨的关系,因为他说愚笨这个词就是愚笨的拉丁语词跟似乎来自于迟钝,就是英文词这个stuburn的那个词跟的词,你有发现stupid和stuburn都有共同的,即便在英文里面他前面的词坠也是一样的。所以说阿奎纳说愚人是一个由于知觉迟钝而无动于衷的人,所以说愚笨呢与无知是不同的,因为愚笨呢表示心情冷漠感觉迟钝,而无知呢表示完全缺乏这种知觉。所以说愚笨与智慧相反是恰当的,当然这里说智慧看起来与哥林罗前书那地方冲突啊,但实际上阿奎纳在阿奎纳的语境之下智慧是个好事,我就多说一句,可以说神圣智慧吧。所以愚笨与智慧相反,智慧这个词来自于拉丁词汇滋味,因此正如味觉适宜于区别食物的味道,同样一个智者适宜于认出事物与原因。因此愚笨显然与智慧对立,而与他相反者至于无知呢则并不与智慧对立,这里我刚好想说他与行动的关系,也就是说什么叫做一个人他可能能行出善行,但在我们这里依然可以说没有义人呢,就代表在律法的时代什么叫做义人,也就是说你能行出按照律法,因为律法就是一些点级嘛,他包括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等等等等的,你只要把行为行出来你就是一个义人了,但是旧约圣经之上呢以色列人也连这个从来都没有做到过,连摩西自己也预言就从行为之上你们也绝不可能做到。
但是到新约的时代,这里所讲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呢,我觉得更多的就是在说这种滋味,也就是说在新约的时代即便一个人能有善的行为,因此一个真正有神圣智慧的人包括事所以一样,一个不信不信主的人啊当他做出善的行为的时候,他品到的滋味实际上更多应该是自己的亏缺,他总是能看到自己有哪个地方做的不够好,包括我们自己也一样,我们有时候能做出一些还可以的行为吧,但你也能很敏锐的那个滋味能够产生出来,就是实际上这里面没有做到的地方还很多很多。因此在这个情况之下呢,我觉得这也是从律法时代到救恩时代的这个意本身的转变。那在律法时代呢这个意更多就是行为,那在救恩的时代呢这个意更多的是一个心里面的东西,他就更多呢展现为羞愧心,就一个人懂不懂得羞愧,能不能感受到他的羞愧,即便你做出善行你依然有羞愧心,要么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不够多,要么你会很明显的容易发现这个善行本身并不完全,里面其实有很多做的不到位的东西。
当然这里这句经文最后也有一句说“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我觉得这个呢更像是刚才说的,就有没有全然行善的,我认为即便是抛出这种神圣的善举不讲啊,在世俗之中有没有完全行善的而没有行过恶行的人,肯定也是没有。
所以在这个条件之下,我觉得这个道德破产这个事啊不管是任何宗教或世俗意义上的道德破产,它应该都是有两个层面构成的。这两个层面熟前熟后呢也不是很好说,要第一个层面呢就是善行本身的破产,也就是行善的人越来越少,第二呢就应该是羞愧心本身的破产,就是真正能够有羞愧心的人越来越少。当然我会觉得有羞愧心这个呢是呃是远远要更深层的东西,而不如何能够不羞愧,这恰恰也是圣经里面在很多地方呃尤其加拿大书很多地方也在讲关于羞愧的问题,所以我对这个问题就这么看,就是如何看待这个没有艺人连一个也没有呢,我觉得它是分成两个部分的,就是这个呃律法之下行为的部分和到新约时代关于羞愧心的部分这样一种愚钝。
好我就说这么多。
啊小师你说。哦我是说你要把你那个道德破产的问题提前吗?还是后面还要再提那个问题?
没提了,我把它合并到一起了,我觉得这是一个问题。
嗯哦合并到一起的话那个问题因为我也有准备一点。
好,那你说。就其中第二点,就关于罪的那个刚才姐妹已经说了,还有一点,呃,我不知道讲对不对啊,说出来跟大家讨论一下,嗯,在就是我总结一下是因为立场的原因,所以我们的善不能是全然的善。比如在旧约中耶和华曾经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这是创世纪中我们比较熟悉的巴别塔的故事。然后在新约里耶稣也曾经说过:“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纷争。”嗯,就是福音书里耶稣说过的一句也还挺有名的话。我认为变万人的语言叫人纷争,只是神希望人能够回转朝向神所用的手段。结合现实世界,人类的纷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习惯于人为的给自己设定各种不同的立场,就像我们平时经常说的一句俗语叫屁股决定脑袋,也正因为立场的划分所以对错的边界也并不能简单的划定清晰。对A立场的人来说的善行可能对B立场的人来说就是作恶,因此便没有了绝对的善,也就没有了绝对的行善,所以说人类道德破产道也不必,因为人类道德就没有完美过。我们只有把屁股的位置挪到神这里来,以神的立场和标准来行善,才有可能做到真正的善。我觉得。
你这说了一个挺有意思的观点,我还没这么去想,就是说你说世俗道德破产的原因是因为道德相对主义或这种相对主义,就是东方的西方的或者各个不同文化各有它相对的这一点。但我不知道,我觉得比如说在很多地方来看好像如果不是以仇杀的角度的杀人好像也都是坏事,就是即使抛离神圣层面在世俗上会不会有共通的道德,我觉得这个是可以讨论的问题。
我们先听听斯特拉的。我想回应一下就是小小小师刚刚讲的这个有关羞愧的问题,就是我是有一点因为我之前真的没有这样想过,就是说把这个意跟比如说知事物滋味啊,然后羞愧啊这方面去联想过,那我刚刚也有找到一句经文是说:“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诚意,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尽量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那这个是罗马书的第十章的第十到十一节。我觉得如果说按照就是说越是善人心里越会有这种羞耻之心啊,或者说会感到羞愧,那这个这句经文其实还如果是这样子的话,这句经文听起来真的蛮奇怪的,就是说你信他反而不至于羞愧,我不知道你们能懂我的意思。就是我反而是认为就是爷爷因为我有看到在那个石墨上面爷爷有说过就是讨论过关于义这个意思,我反而是比较同意他这个意思,就是说称义可能是归于耶和华的这样一种意思,就这样相当于是我我认他为主啊,我归我归给他呀,我属于他的人,就是一种化分这样子一种化分,而并不是我目前来讲并不是非常同意这个羞愧的这个意思,或许您说的这个比较偏世俗的一种实践性的体验吧,对但是我在经文上的考证就刚刚这段经文我又觉得蛮不符合就是您说这个意思的。
好,不用您啊,对。
我觉得这个问题会得很好,然后我也回应一下,我用别的经文来回应一下,我觉得我可能有点理解罗马书这个不羞愧是什么意思,然后我先用另外一段经文来说一下我的这个羞愧的看法。这是以赛亚书44章9节关于羞愧的看法。他是这么说的9节到11节说:“制造偶像的什么都不是,他们所喜悦的都无价值,他们的证人看不见,无所知晓,以致羞愧。谁制造的神像,铸造没有价值的偶像呢?看哪,他的同伴都必定羞愧,工匠只不过是人,任他们聚集,任他们站立,他们都必惧怕,一同羞愧。”你看,在这个地方的羞愧看上去不是和某种恶行相关,而是说因为人看不见,无所知晓,以致羞愧。
因此如果我们就回看我们平时生活中的羞愧啊,我觉得这个羞愧其实来源于这么一个东西,你发现你以前所坚信和认识的东西是假的,因此你羞愧。比如你比如你觉得你以前哎呀这么做这事肯定行,最后发现完全不是,就你觉得你以前简直白痴,就很羞愧。所以说,我觉得羞愧的一面在揭示两个东西,第一呢我自知特别坚实的东西没有了,很羞愧,第二一个东西揭示出我对这玩意儿就全然无知,真是一点头绪都没有也会产生这种羞愧心。这个羞愧呢我会觉得在不同的圣经的语境之中可能与那个原始词汇的翻译有关,所以说这个罗马书你也知道罗马书这地方其实是引用了就这个经文是引用的以色亚书,那以色亚书原文说的是:“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在西安放一块石头,是厌准的石头,是稳固宝贵的仿角根基,信靠的人必不羞愧。”
所以说我觉得在这个地方为什么信主耶稣就可以不羞愧呢?并不代表信了主耶稣你自己就没有在发现那些东西了,而是你发现确实我必然没有权柄。所以说以色亚书44章如果要我总结,羞愧来源于啥?羞愧来源于没有权柄,因为没有权柄的原因呢你所知道的必然是很虚妄的,你有必然可能是所不知的,只要你做事你就会发现哇塞真是不知道,你就会很羞愧。
所以说在这边用这个以色亚书28章16节在西安放石头厌准防脚根基信靠的人不羞愧的原因呢就是说他拆神子来到人间,当神子来到人间之后呢道成肉身并且获得拯救,因此呢这个成为我们所有人可以信靠的权柄,因为对这个权柄的信靠我们才不致羞愧。所以羞愧并不代表我们是内源性的产生了什么巨大的改变导致我们好像获得了了不得的智慧,不羞愧其实呢恰恰是这种外源性的东西导致我们不羞愧。
所以说我觉得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