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电 2.0 小品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65-89 节 VOL.04
大家好,欢迎收听新一期的翻天2.0小品。
我们继续把下一周所需要的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文本读给大家听,希望大家在节目之前可以多听几遍,熟悉文本。好,我们现在开始。
65节
现在我们撞上了这些考虑背后的大问题,因为人们可以反驳我说,你避重就轻。你谈到了各种可能的语言游戏,但一直没有说什么是语言游戏,以及语言的本质。什么是所有这些活动的共同之处?什么使它们成为语言或语言的组成部分?可见你恰恰避开了讨论中曾让你自己最头疼的部分,即设计命题和语言的普遍形式那部分的问题。
这是真的。我无意提出所有我们称为语言的东西的共同之处何在。我说的倒是,我们根本不是因为这些现象有一个共同点,而用同一个词来称谓所有这些现象的,不过它们通过很多不同的方式具有某种亲缘的关系。由于这一亲缘关系或由于这些亲缘关系,我们才能把它们都称为语言。我将尝试解释这一点。
66节
例如,我们可以考察一下我们称为游戏的活动。我指的是棋类游戏、牌类游戏、球类游戏、角力游戏等等。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什么?不要说它们一定都有某种共同之处,否则它们就不会都叫做游戏了。而我们要看看所有这些究竟有没有某些共同之处,因为你睁着眼睛看,看不到所有这些活动有什么共同之处,但你会看到相似之处,亲缘关系,看到一整系列这样的东西。就像上面说的,不要想,而要看。
例如,看看棋类游戏,看看它们的各式各样的亲缘关系。现在转到牌类游戏上,你在这里发现有很多和第一类游戏相应的东西,但很多共同点不见了,另一些共同点出现了。再转到球类游戏,有些共同点还在,但很多也都没有了。它们都是休闲吗?比较一下象棋和三子连珠棋。亦或总有输家赢家,或在游戏之间总有竞争吗?那你想一想单人游戏。球类游戏有输赢,可小孩对着墙扔球接着玩,这个特点就又消失了。是技巧和运气在游戏中扮演的角色吗?那再看看下棋的技巧和打网球的技巧之间有什么相同吗?再想一想,跳圈圈这种游戏,这里有休闲的成分,但是有多少其他的特点又不见了呢?
我们可以这样把很多很多其他种类的游戏过一遍,可以看到,各种各种相似之处浮现出来又消失不见。这种考察的结果是这样的:我们看到了相似之处盘根错节的复杂网络,突略精微的各种各样的相似。
六十七节
我想不出比家族相似更好的说法来表达这些相似性的特征,因为家族成员之间的各式各样的相似性就是这样盘根错节的:身材、面貌、眼睛的颜色、步态、皮性,等等等等。我要说各种游戏构成了一个家族,同样各种树也构成一个家族。
我们为什么要称某种东西为数字呢?有时因为它与一向被称为数的某些东西有一种直接的亲缘关系,于是又可以说它和另一些我们也称为数的东西有一种间接的亲缘关系。我们延展数的概念就像我们纺线时把纤维同纤维拧在一起,线的强度不在于任何一根纤维贯穿了整根线,而在于很多根纤维之间的互相交缠。
但若有人要说,所以这些构造就由某种共同之处,即所有这些共同性的选言结合,那么我将回答说,现在你只是在玩弄字眼而已。人们同样可以说,由某种东西贯穿的整根线,就是这些纤维的不断交缠贯穿的线。这同样是玩弄字眼而已。
68节
好吧,那你是把数的概念解释为那些个别的相互有亲缘关系的概念的逻辑,奇数、有理数、实数等等。同样你把游戏的概念解释为相应的子概念的逻辑核。我们并非一定要这样,因为我们可以照这样给数这个概念画出固定的界线,即用数这个词标示一个具有固定界线的概念。但我们同样也可以这样使用它,即这个概念的范围并不被一条界线封闭,而我们正是这样使用游戏一词的。
因为我们怎么把游戏的概念封闭起来呢?什么东西仍算作游戏?什么东西不再是游戏呢?你能说出界线来吗?不能。你可以画界线,正因为从前并未画过界线,但你一向使用游戏一词,没画界线,却也不曾感到过什么不便。你也许说,但这样一来,这个词的用法就不受规则限制了,我们用这个词所做的游戏也就不受规则限制了。那我就要说,它并非处处都被规则限定着。然而,打网球时,也没有规则限制你把球扔多高或打多重,网球却仍然是一个游戏,它仍然有一些别的规则的。
69节
我们会怎么向别人解释什么是游戏呢?我想我们会向他描述一些游戏,也许还会加上一句这样的话:“这个,以及诸如此类的,就叫做游戏。” 难道我们自己知道的更多些,只是无法确切告诉别人什么是游戏吗?但这并不是我们无知,我们不识界限,就是因为没画出界限。前面说了,我们是可以画一条界限的,为了一个很特殊的目的,但画了界限,才使这个概念有用吗?根本不是,除非是对于那个特殊的目的来说才是这样。就像我们用不着给出一步等于75厘米这个定义,才使一步这个长度单位变得有用的。你要愿意说,在这之前,它并不是一个精确的长度单位,我就会回答说,好吧,它是一个不精确的长度单位,但是你仍然还欠我关于精确的定义呢。
(旁注)有人对我说:“教这些孩子玩种游戏,我教他们制骰子赌博。” 那人就说:“哦,我指的不是这种游戏。” 他给我下命令的时候,一定事先排除了制骰子的游戏吗?
七十节
但若游戏的概念,是这样没有界限的,那你就不知道你用游戏,意味的究竟是什么了。但我描述说,植物覆盖了这整片地面,你会说,我如果不能给植物下个定义,我难道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也许我会拿一张画,来解释我的意思,说地面看上去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我甚至会说,地面看上去,准确的就是这样的。那么地面上,是不是恰恰有这些草,这些树叶,准准确确在这些位置上呢?不是的,这不是我的意思。在这个意义上,我不会承认任何图画是精确的图画。
七十一节
我们可以说,游戏概念是一个边缘模糊的概念。但模糊的概念是个概念吗?一张不清晰的照片,竟然是某个人的照片吗?用一张特别清晰的照片,代替一张模糊的照片,总会更好些吗?难道有时候,那张不清晰的照片不正经常是我们才需要的吗?
弗雷格把概念比作一个区域,说界限不清楚的区域,根本就不能被称为区域。那大概是说,我们没法拿它干什么事情。然而说,“你就停在那边吧”,这句话毫无意义吗?设想一下,我和另一个人站在一个广场上说这句话。我这时不会画出任何界限,只是用手做了一个指点的动作,仿佛是指给它某个确定的点似的。而人们恰恰就是这样来解释什么是游戏的:举出些例子,希望这些例子能在特定的意义上得到领会。但我的说法并非意味它应该从这些例子看出我由于某种原因说不出来的某些共同点,而是它应该以特定的方式来使用这些例子。我们举例,在这里并不是由于缺少更好的办法,而不得不采用一种特别间接的解释方法,因为任何一种我们自以为一般的解释方法也都可能被误解,而我们正是这样来做游戏的。
72节
所谓看到共同之处。假定我给一个人看一些多种颜色的图片,说你在所有这些图片上看到的颜色都是褶色。这是一种解释,那个人便寻找这些图片的共同之处,看到共同之处,于是便领会了这种解释。然后他就能够去看,去指这个共同之处。试比较我给他看各种形状不同的图形,都涂着同样的颜色,说这些图形的共同之处是褶色。试着再比较一下,我给他看各种深浅不同的蓝色样本,说我把所有这些色样的共同之处都称为蓝色。
七十三节
一个人要给我解释颜色的名称,指着色样说:“这种颜色叫蓝色,这种叫绿色。” 这种情况在许多方面都可以比作他把一张表格交到我手上,表格上的色样下面都写着字,尽管连这种比较在有些地方其实也会引起误解。人们则总是倾向于把这个比较加以扩展。
理解了某个解释,就是说在心里具有被解释之物的概念,它或是一个样本,或是一幅图画。现在别人给我看各种不同的树叶,告诉我说这就叫树叶,于是我就获得了关于树叶形状的概念,在我心里有一幅树叶的图画。但如果这幅树叶图画不显示任何特定的形状,而是一切树叶形状之共同之处,它看上去是个什么样子呢?我心中的绿色样本,所有颜色的绿色所共有的样子到底是什么颜色呢?你可能会问。
但不可能有这种一般的样本吗?比如树叶的示意图,或者一种纯粹绿色的样本?当然。但这个示意图被领会为示意图,而不被领会为特定叶子的形状。图表上的一小片纯粹绿色,被领会为所有绿色东西的样本,而不是纯绿的样本。这些其实都仅仅取决于样本的用法而已。问问你自己,绿色的样本必须得是什么形状吗?应该是长方形的吗?那它会不会就变成绿色长方形的样本了呢?那么它应该是一种不规则的形状吗?那又有什么东西防止我们把它仅仅看作或仅仅用作不规则形状的样本呢?
七十四节
这里的讨论还涉及下面这种想法:把这张叶子看作叶子一般形状的样本,或把它看作某些特定形状的样本,我们所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即便真是如此,虽然实际上肯定不是。那其实也不过是在说,就经验而言,你以某种方式看到一张叶子,你就是以如此这般的方式或如此这般的规则来使用它。当然事实上我们有时这样的情况,无论是这样看的,而那样看呢,就会那样使用它。例如,把立方体的示意图看作由一个正方形和两个菱形组成的平面图形,或者把它看作一个三维图形,也许就会以很不同的方式执行“给我拿来这种东西”这一命令。
75节
什么叫做知道什么是游戏?什么叫做我知道却说不出来?知道在这里相当于没有道出的某种定义吗?那么它一经道出,我就能认出它,认为它表达了,我所知道的某种东西吗?难道我关于游戏的知识,关于游戏的概念,在我所能给予的解释里,从来不曾完整的表达出来吗?当我描述各式各样游戏的例子,当我指出可以怎样比照这些游戏用各种方式构造出另外游戏的时候,当我说这种活动那种活动恐怕还不应该被我们称作游戏的时候,诸如此类的一些情况。
76节
假如有人画出了一条明确的界线,我不能承认它原是我也始终想画,或是我心里已经画出的那个界线,因为我其实从来也没有想过要画界线。于是我就说,它的概念和我的不同,但是有亲缘关系。这种亲缘关系,是这样两张图画的亲缘关系:一张由界线模糊的色块组成,一张由形状和分布相似但界线分明的色块组成。其中的亲缘相似性,就像其中的差异一样不容否认。
77节
把这个比较再推进一步,我们就会明了了清晰的图画与模糊的图画在何种程度上能够相似的取决于后者的模糊程度。设想你要画一张界线清晰的图画来对应一张界线模糊的,这张界线模糊的图画里有一个模糊的红色长方形,现在你则要画一个清晰的。当然,可以画出不止一个清晰的长方形来和这个不清晰的长方形对应。但若涂上各种颜色混在一起,看不出界线的痕迹,那么画一张与模糊图形对应的清晰图画,不就成了毫无希望的任务吗?那么你不就得说:“我在这里画个圆形或画个心形,也和画个长方形差不多了,反正所有颜色都混在一起了,什么都对,也什么都不对。”
举例来说,在美学或伦理学里寻找与我们概念相对应的定义,你的处境差不多就是如此。在这样的困境里,你要时时问自己,我们究竟是如何学会这个词的?尤其是像“好”这样的词,是通过什么样的例子的?通过哪些语言游戏?那你就比较容易明白,这个词一定有着一个各种含义组成的家族。
78节
比较一下知道和说出:博朗峰高多少米?游戏一词是如何使用的?单簧管的声音是什么样的?如果你挺奇怪怎么可能知道一件事却说不出来呢,那么你大概想的是第一个例子,博朗峰有多少米高?你肯定想的不是第三个例子,单簧管的声音是什么样的?
79节
考察一下这个例子吧。一个人说:“摩西没有存在过。” 这可以有各式各样的意思。可以是说以色列人撤出埃及时,并没有一个唯一的领袖;或者说他们的领袖名字并不叫做摩西;或者说从来不曾有过一个人做了圣经上说摩西所做的那一切,诸如此类的。我们可以跟着罗素说,摩西这个名称可以由各种各样的描述来定义,例如定义为那个带领以色列人走过荒漠的人,或说那个生活在比时比地当时名叫摩西的人,或说那个童年时被法老的女儿从尼罗河救出的人,等等等等。我们假定这一个或那一个定义,“摩西没有存在过”这个命题就会有截然不同的意思,而且其他关于摩西的命题也都是如此。
有人对我们说:“恩没有存在过。” 我们就会问:“你是什么意思?你是想说这个,还是想说那个呢?” 等等等等的。但现在我们说出一个关于摩西的命题,我总是准备好了用诸种描述中的一种就来代替摩西吗?我也许会说,说到摩西,我理解的是那个做了圣经里摩西做过那些事的人,或者是做了其中大部分的那个人吧。可是到底是多少呢?我是否已经决定了其中多少被证明为假的之后,我就认为我的命题是假的因而放弃呢?摩西这个名称是否在所有可能的情况下对我而言都有一种固定的单独的用法呢?
实际上像不像是说啊,我准备着一系列的支撑物,抽掉一根,我就依靠另一根,反之亦然。再考虑一下另一种情况,我说“N死了”。名称N的含义可能是:我相信曾经活着的那个人,一,我曾在某某地方见到过;二,看上去是某某样子;三,做过某某事;四,在社交圈子里使用N这个名字。问到在N的名下,我所理解的是什么,我会略举所有这些,或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场合不一样,所列举的也不一样。那么我对N的定义,大致是符合这一切的那个人。但如果现在证明其中某一条是假的呢?我是否打算宣称N死了这句话就是假的呢?即使表明为假的东西在我看来无足轻重,但轻重的界限又画在哪呢?假如我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已经给这个名称下了定义,那么我现在恐怕乐于修改它。这一点其实可以表达为这样:我不在固定的含义上使用名称N,但这并不会削减它的用途,就像使用一张桌子,用了四条腿来代替三条腿,而有时候因此呢有点摇晃。
我用到一个我不知其含义的词,难道就说我完全在胡说吗?所以你怎么说吧,只要它不妨碍你看到的事情是怎么回事。
八十节
我说:“那儿有把椅子。” 我走过去想要拿它,而它突然从我眼前消失了,这该怎么办呢?难道我们要说,那它就不是椅子了,而是某种幻觉吗?但是过一会儿我们又可以看见它,又能够摸到它等等,难道又要说,那么椅子又出现了,而它消失的是某种幻觉吗?但假设过一会儿它又消失了,或似乎消失了,我们现在该说什么呢?你有没有现成的规则来说明这类情况,说明这时我们还该不该把它称作椅子?但我们在使用椅子时,是否会因为这个例子显得我们缺少了某些规则呢?我们是否要说,我们其实没有把任何含义和这个词连在一起,因为我们没有就一切可能的情况为使用这个词配置好一切的规则?
81节
拉姆齐跟我谈话时曾经强调说,逻辑是一门规范性的科学。我虽然不知道他当时确切的想法,但这想法无疑同我后来渐渐悟出的道理紧密相关,即我们在哲学里常常把使用词语和具有固定规则的游戏和演算相比较,但我们不能说使用语言的人一定在做这样的一种游戏。但你若说我们的语言表达只是近似于这类演算,那么你就仅仅站在误解的边缘上了,因为这样就显得我们在逻辑里好像谈的是一种理想的语言,好像我们的逻辑是为真空而设的逻辑一样。其实不能像说自然科学处理一种自然现象那样来说逻辑处理语言以及处理思想。最多可以说我们构筑种种理想的语言,但这里“理想”一词特别容易引起误解,因为它听起来好像比我们日常交往所用的语言更好、更完善,好像得有个逻辑学家好让他最终向人类指明一个正确的句子是什么样式的。
然而只有当我们对理解、意味和思想这些概念更为清楚之时,这一切才会在适当的光照里显现出来,因为只有那时才会清楚是什么会误导我们或者曾经确实误导我们去认为说一句话并意味这句话或理解这句话就是在按照确定的规则进行某种演算。
82节
我把什么称作他一知行事的规则?也许是一种假设,这种假设满意的描述了我们所观察到他如何使用词语的情况吗?或者他使用符号时去检查的某种规则吗?或是我们问他他是根据什么规则时他所回答出来的那些规则吗?但若观察没有让我们认清任何规则,而询问也没让哪条规则大白于世,那又怎样呢?因为我在问他“N的名下所理解的是什么呢”,他就给了我一个解释,但他又确实随时准备撤回或修改他的解释。那我应该怎样确定他做游戏时所遵循的规则呢?他自己也不知道这规则是什么,或更正确的问题是,“他一知行事的规则”这句话,这个说法在这里到底是在说什么呢?
83节
语言和游戏的类比这时不是为我们投下一道光线吗?我们很可以设想一群人以这样的方式来打球娱乐:他们开始时玩的是各式各样现成的游戏,但有些游戏呢却不进行到底,而是在中间把球漫无目标的扔到空中,笑着闹着拿球扔这个砸那个等等。而现在有人说,这些人这段时间一直在玩一种球类游戏,从而就是说他们在按照某些确定的规则来扔每一次球吗?我们不也说边玩边制定规则这样的情况吗?而且也有我们边玩边修改规则的情况出现。
84节
我说过,一个词的应用并不是处处都有规则限定的。但一个处处都受规则限定的游戏是什么样子呢?我们会说这游戏的规则天衣无缝,不容任何怀疑或可乘之机吗?我们不能设想要有一个规则来规定如何应用这个游戏的规则吗?我们不能设想要由这个规则来排除种种疑问吗?等等的。但这是不是说我们产生疑问是因为我们可以设想一个疑问?我很可以设想某人每次打开家门前都怀疑门后挖出一个大坑,而在进门前查看确实,而且某一次也证明也许他怀疑的对,但我们却绝不因此在同样情况之下也会产生怀疑。
一条规则立在那里,就像一个路标。路标不容我怀疑我该走的是哪条路吗?它是否指示出我走过路标之后该往哪个方向走呢?是沿着大路还是小径,抑或越野而行呢?但哪里又写着我应该在什么意义上跟从路标?是沿着箭头的方向,还是沿着箭头的反方向呢?但若不是一个路标,而是一串相互衔接的路标,或地上用粉笔做的记号,难道所有这些东西都只能有一种解释吗?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路标并没有留下任何怀疑的余地,或者更恰当的说,他有时留下了,有时却没有留下,而这已经不再是一个哲学命题,而是一个经验命题了。
86节
现在借助一张图表来进行语言游戏2那样的游戏,这次A给B的是一些书写符号,B有一张图表,第一列是游戏所使用的符号,第二列是建筑石料的图画。A对B显示这样一个书写符号,B在图表上把它查出来,然后看与它位置对应的图画等等等等。因此图表就是它执行命令时遵循的一项规则。在图表上查找图画是通过训练学会的,训练的一部分是学生学着用手指在图表上自左而右水平移动,于是也就学会了画一系列水平的直线。现在我们来设想采用了各式各样的读表方式,其中一种如上所述是按照下面的格式从左到右一一对应,另外一种则按照这样的格式最后的一个反过来指向最上面或按照别的格式。于是这些格式就成为了图表的补充,提供了如何使用图表的规则。但我们就不能想象出进一步的规则来解释这样的一个规则吗?因此另一方面,第一张图表没有这些箭头的格式,从而就不完整了吗?其他图表没有它们的格式,难道就不完整了吗?
87节
假定我解释说,只要曾有那么个人带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我在名下所理解的就是那个人,无论他当时叫什么,无论他有没有做过其他的事。但对这一解释里的词语也可能提出类似于关于摩西的疑问,例如你称作埃及指的是什么呢?你所说的以色列人指的是谁呢?等等。我们追问到红色、黑暗、甜等等词语,这些问题也一样没个尽头。但是若一个解释不是最终的解释,它对我的理解又有什么帮助呢?那么理解也就总没个终结了,于是我就仍然不理解,而且永远无法理解它的意思到底是什么。
真的如此吗?仿佛一个解释若没有另外一个解释的支持就悬在半空中似的。其实,一个解释虽然可能栖息在已经给出的另一个解释之上,但什么解释其实都不需要另一个解释,除非我们为了避免误解而非要一个。也许可以说解释就是用来消除或防止误解的,即使那种也许不加解释就会发生的误解,而不是所有我能设想出来的一切误解。看起来特别像是每一个疑问都只是把基础上已有的一个裂缝显示出来,因此我们只有首先可以怀疑的一切都怀疑一遍,然后把所有这些怀疑全部消除掉才能获得可靠的理解一样。但如果一个路标在正常情况之下就能起到它的作用,它也就是合适的了。
88节
我对一个人说:“你差不多就站在这儿吧。” 这个解释难道不是充分有效的吗?而任何一个别的解释不也可能无效吗?但难道这个解释不是不够精确的吗?你可能会这样问。是的,干嘛不可以说它不精确呢?可我们先得明白不精确的含义是什么,因为在这里它的含义可不是说不合用。
让我们考虑一下相对于这个解释我们把什么称为精确的解释?也许是用粉笔画出来一个区域吗?这使我们立刻想到线是有宽度的,那么粉笔线颜色的边界要更精确些,但这种精确在这里还有什么作用呢?难道不就变成无地放矢了吗?而且我们还没有确定什么才算越过了这条鲜明的界线,用什么方式用什么仪器来确定等等。
我们懂得什么叫把怀表调到精确的终点或把它的走时较精准,但若问到这个精确是理想的精确吗?或它同理想的精确到底有多接近,我们该怎么回答呢?当然我们可以说出另一些测量时间的方式,它们有着不同的精确度。我们会说这些时间的度量比怀表的时间度量还要再精确些,在那一类时间度量那里把表调到精确终点这句话就有着不同的虽然是相关联的含义了。
但报时间则是一个不同的过程,我对某人说:“你来就餐应该更准时些,你知道我们都是一点钟开始的。” 这里就谈不上任何精确性吗?就因为人们可以说想想实验室或天文台是怎么确定时间的,在那你就明白准确的含义是什么了?不精确其实是说坏,而精确是说好,但这是说不精确的不能像较精确那样充分达到目的,于是关键还是在于我们称为目的的东西。我说出太阳离我们的距离没有准确到一米,或告诉木匠桌子的宽度没有准确到千分之一毫米,这些难道是不精确吗?
从来没有规定出准确性的唯一理想,我们不知道应该怎么来想象这种理想,除非你自己设定应该把什么称之为精确的理想,但你会发现你特别难遵守这样的一个设定,遵守这个使你自己曾经感到满意的设定。
这些考虑把我们带到这样一个问题面前:在何种意义上逻辑是个崇高的东西?因为逻辑似乎有一种很特殊的深度,一种普遍的含义。逻辑似乎位于一切科学的根基之处,因为逻辑考察所研究的是一切事物的本质,它要一直探入人事物的根基,而不应该为实际发生的是这样或是那样而操心。它产生出来不是因为对自然事实有兴趣,也不是由于把握因果关系的需要,而是出自要理解一切经验事物的基础或本质的渴望。但并非我们仿佛要为此寻规新的事实,而是不要通过它学习任何新的东西,正是我们这种探究的要点,我们所要的是对已经敞开在我们眼前的东西加以理解,因为这似乎正是我们在某种意义上没有理解的东西。
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说:“时间是什么?无人问我我明白,但要解释给问我的人,我就不明白了。” 对于自然科学问题,例如轻的比重在空气里占多少,就不能这样说:“有的事情别人不问我时我们明白,一旦要我们解释他们,我就不明白了。” 而这正是我们必须留心思索的东西。显然这也是由于某种原因我们并不容易留心思索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