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电 2.0 小品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120-142 节 VOL.06
我们对某些事情不理解的一个主要根源,是我们不能综观词语用法的全貌。我们的语法缺乏这种综观。
综观式的表现居间促成理解,而理解恰恰在于我们看到的联系。从而发现或发明中间环节是极为重要的。
综观式的表现这个概念,对我们有根本性的意义。它标示着我们的表现形式,指示着我们看待事物的方式。
123节
哲学问题具有这样的形式:我找不着方向。
124节
哲学不可用任何方式干涉语言的实际用法,因而它最终只能描述语言的用法。因为它也不能为语言的用法奠定基础,它让一切如其所适,它也让数学如其所适,它不能促进任何数学发现。
对我们来说,数学逻辑的首要问题,这句话也是个数学问题,是个数学问题,就像任何其他数学问题一样。
一百二十五节
借助数学或逻辑数学的发现去解决矛盾,这并不是哲学的事业。哲学的事业是让困扰我们的数学状况——我们的数学状况,让矛盾解决之前的状况——变得更加可以综观。
这里的基本事实是,我们为一个游戏定下规则,一项技巧。而当我们跟从规则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对于我们原来设想的并不一样。于是我们就好像被我们自己的规则绊住了。
我们的规则里,这类羁绊是我们想要弄懂的,即想要加以综观的。这类羁绊有助于我们看清意味这一概念,因为在这些情况中,事情同我们原先所意味的,所预见的不一样,出现了些矛盾,或在诸如此类的情况下,我们就说:“我意味的不是这个。”
矛盾的市民地位,或矛盾在市民世界中的地位,这是哲学问题。
126节
哲学只是把一切摆到那里,不解释,也不推论。既然一切都公开地摆在那里,也就没什么要解释的。而我们对隐藏起来的东西不感兴趣。也可以把一切新发现和新发明之前的可能性,称作哲学。
127节
哲学家的工作,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采集回忆。
128节
无论谁愿在哲学里提出论点,都永不会有人同他辩论,因为所有人都会同意这些论点。
129节
事物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方面,由于其简单平常而遮蔽着。一个人的研究工作的真正基础,对他并不主动,除非有时候,恰恰是这一点引起了他的注意。这等于说,一旦看到了,就是最触目最有力的东西,我们通常都熟视无睹。
130节
我们的清楚简单的语言游戏,并不是为将来给语言制定规则所做的预备性研究,仿佛他们是向充分的规则走出的第一步,暂不考虑摩擦和空气阻力。乌宁说,这些语言游戏在那里作为参照物,他们将通过相似性以及不相似性,来帮助我们领会,我们的语言是怎样的一种情形。
131节
为了使我们的主张不滞留于武断或空洞,我们就得把范本作为他所示的东西,作为参照物,就像作为一把尺子摆在那里。只有这样做,而不是把范本当作现实必须与之相应的成见。
132节
我们想在关于语言使用的知识中,建立一种秩序,为了某种特定目的的秩序,许多可能秩序中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秩序。我们将为了这个目的,不断突出我们的日常语言形式,容易加以忽视的种种区别。
由此可能会产生一种印象,似乎我们是以改革语言为己任,为了特定的使用目的改革语言,为了避免实际使用中的误解,而改善我们的术语。这些当然是可能的,但这些不是我们必须处理的事。
让我们操心的那种迷乱,发生在语言仿佛是在空转的时候,而不是它正常工作的时候。
133节
我们要做的,不是用前所未有的方式,把语词用法的规则系统,弄得精粹或完善。我们所追求的清晰,当然是一种完全的清晰,而这只是说,哲学问题应当完全消失。
真正的发现是这一发现:它使我能够做到,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打断哲学研究。这种发现给哲学已安宁,从而它不再为那些使哲学自身的存在成为疑问的问题所折磨。
现在误明是,我们用举例来表明一种方法,而这一串例子是可以从中打断的。当一些问题得到解决,而不是单独的一个问题,并没有单独一种哲学方法,但却有哲学的方法,就像有各式各样的治疗法一样。
一百三十四节
让我们考察一下,“事情如此这般”这个句子。我怎能说这就是句子的一般形式呢?它首先自己就是个句子,一个汉语的句子,有主语,有谓语。
但人们是怎么使用这个句子的呢?即怎么在我们的日常语言里使用这个句子的呢?因为我只能从日常语言那里得到这个句子。例如我们说:“他向我说明了他的情况,说事情如此这般。” 因此他需要预知,就此而论,可以说“事情如此这般”。
这个句子可以代表任何的说法,这个句子被用作一个句子的格式,但之所以能用作句子格式,只因为它具有一个汉语句子的结构。人们蛮可以不这样说,而说“情况是这样这样的,情形是这样这样的”等等,也可以干脆用一个字母,一个变相,就像在逻辑符号里那样。但谁也不会把字母批称为句子的一般形式。
再说一遍,“事情如此这般”可以当作一般形式,只因为它本身就是我们称为汉语句子的东西。它是一个句子,它却被用作一个句子的变相。说这个句子与现实一致,显然是荒唐的。它从而表明,我们句子概念的一个特征是,听上去就是个句子。
一百三十五节
但我们不就对句子是什么,对我们在句子下所理解的是什么,有一个概念了吗?是的,就此而论,我们对在游戏名下所理解的东西,也有一个概念。
当人们问到,什么是句子,无论我们是回答别人,还是回答我们自己,我们都会举出一些例子。而这些例子,就包含着可以称为句子的归纳系列的东西。在这种方式上,我们就具有了句子的概念。
一百三十六节
说到底,把“事情如此这般”当作句子的一般形式,相当于这样的定义:凡可以为真,或为假的东西,就是句子。因为我也可以不说“事情如此这般”,而说“如此这般的是真的”。
然而,P是真的等于P,P是假的等于非P。说一个句子,是可以为真或假的东西,等于再说,在我们的语言里,我们对之应用真值,含像演算的东西,我们称之为句子。句子是可以为真或假的东西,这就是说,合于真这个概念的,或真这个概念与之相合的便是句子。
于是看上去,这个定义似乎已经规定了什么是一个句子。因此,我们似乎有了可以用来决定什么是句子,而什么不是句子的东西,即真与假的概念,和真之概念要合的,就是句子。
但这是一幅特别糟糕的图画。这仿佛是说,像其中的王,是唯一能够被叫将军的那个棋子。但这不过是说,在像其里我们只能将对方的王,正如只有句子可以是真或者假的,这句话不过是说,只有对于我们称为句子的东西,我们才用真和假来做描述语。
什么是一个句子,在这一种意义上是由句子构造的规则决定的,在另一个意义上则是由语言游戏中的符号的用法决定的。而真和假这两个词的用法也可以是这个游戏的组成部分。这时真和假的用法对我们来说就属于句子而不是合于句子。
就像我们也可以说,叫将军属于我们对象棋里的王的概念。说叫将军不合于我们对于小族的概念,可以是说如果族子也可以被将军,要是丢个族子就算书棋的话,这样的游戏就没意思了,或者太愚蠢了,或者干脆太复杂了,诸如此类的。
137节
我们能不能用“谁”或者“什么”这样的提问,来学习怎样确定句子主语呢?这里倒的确说得上主语,才合于“谁”或“什么”这一问题,否则我们怎样会通过这个提问,来找出什么是主语呢?
我们在这里所做的,就像我们要知道字母K后面的字母是什么,就顺着字母表一直读到K。在何种意义上,字母L合于从A到K这一系列的字母呢?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真与假,合于句子。
我们可以这样教一个孩子区分句子和其他表达方式:问问自己能不能在他之后说是真的,如果可以,如果相合,那他就是个句子。
138节
我理解这个词的含义,也理解这句话的意思。这个词的含义,不可以合于这个句子的意思吗?或一个词的含义,合于另一个词的含义?当然如果含义就是我们对语词的使用,谈什么相合就没意思了。
可听见一个词说出一个词的时候,我们的确理解它的含义,我们一下子抓住它。而我们一下子抓住的这个东西,当然不同于在延展,在时间之中的使用。
唐柱,我一定知道我是否理解一个词吗?我不也有时候以为自己理解一个词,后来又认识到自己并不曾理解吗?
139节
例如,对我说“立方体”这个词,我知道它的含义是什么,但我这样理解它的时候,这个词的全部使用,能够在我心里浮现出来吗?但另一方面,词的含义难道不正是由它的这些用法来规定的吗?这些规定之间会不会彼此矛盾呢?
我们这样子一下子抓住的东西,能够符合某种特定用法吗?能够合于或不合于某种特定用法吗?而一瞬间呈现在我们面前,一瞬间在我们心里浮现的东西,怎么可能合于一个什么样的用法呢?
我们理解一个词时,在我们心里浮现的究竟是什么呢?难道不是图画一类的东西吗?它不能是一幅图画吗?
好吧,假定你听见“立方体”一词的时候,心里的确浮现出一幅图画,例如一幅立方体的草图。在何种意义上,这幅图画能够合于或不合于“立方体”这个词的用法呢?
你也许说:“这很简单,我心里浮现出这幅图画,指着一个三轮柱之类的说,这就是立方体。” 那么这个词的用法,就不合于这幅图画。它不相合吗?
我特意选择了这个例子,很容易想象一种投影的方式,使得这幅图画是相合的。立方体的图画,当然提示了一种特定的用法,但我还是能够以不同的方式来使用它。
旁注A:例句,我相信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词应该是,这不是表明一个词的含义,是某种浮现在我们心里的东西吗?而这种东西就像一幅图画,不多不少,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要用的。
设想我在庄重的、高贵的、骄傲的、可敬的这些词中挑选一个词,那不就像我从一个画册挑选一幅图画吗?不对,我们谈到恰当的词,这并不表明有某种诸如此类的东西存在。
乌宁说,我们之所以说到那种图画式的东西,倒是因为我们能够感受到一个词是恰当的,因为我们在几个词中做选择,那情形往往就像我们在相似但不尽相同的图画间做选择。
A:因为图画常常用来代替语词,或用来图解语词等等。
B:我看见一幅图画,它表现的是一个老人,准处着拨杖上一个陡坡。为什么非是这样呢?假如它以那个姿势在往下滑,看上去不也可能是一样的吗?也许火星人会这样描述这幅图画,不须解释我们为什么不会这样描述。
140节
那么我所犯的是哪种错误呢?这个错误是否可以这样表达:我当时还认为那幅图画迫使我以某种特定的方式来使用它呢?我当时怎么可能那样认为呢?我当时究竟是怎样认为的,竟有一幅图画或类似图画的东西,可以迫使我们以某种特定的方式来使用它吗?
如果真是那样,那我的错误就在于把一幅图画另外一幅混淆起来了吗?因为我们也能倾向于这样表达自己的意思:我们受到至多是心理上的强制,而不是逻辑上的强制。于是看起来很像是我们知道,这里会有两种情形一样。
在这番讨论里得出了什么呢?它让我们注意到,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会把某种不同于原来所设想的做法,也称为立方体图形的应用。
所以我以为这幅图画迫使我以某种特定的方式使用它,是由于我只想到这一种情形,而还未想到另一种。还有另一种解决方法就是说,还有其他东西我也愿意称之为解决办法,就是说我也可以把如此这般的一幅图画,如此这般的一个类比,用在解决办法上等等。
这里本质的东西是要看到,听见一个词,我们心里浮现出来的可以是同样的东西,但这样的东西如何应用,仍然可能不同。这个词是否在两种应用中都有相同的含义呢?我想我们会说不是的。
如果不仅立方体的图画浮现出来,而且投影方法也一道浮现又将如何呢?我们怎样来设想这种情况呢?也许我看见了投影方式的示意图,例如一幅图画,上面的两个立方体由投影线连接着。但这能从根本上让我们获得进展吗?现在我不是又可以设想这幅示意图的不同应用吗?
可以,但那么一种应用不也能在我心里浮现吗?不过我们需要把这种表达法的应用弄得更清楚些。
假设我对某人分析各种不同的投影方法,以便他能够应用这些方法。让我们来问问,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会说,在他心里浮现的就是我所意味的那个投影方法?
很清楚我们在这里承认了两种标准:一方面是时不时浮现在他心里的图画,另一方面是他在时间过程中对这个意象的应用。图画和应用会不会发生冲突?会的。我们用另一种方式使用这幅图画,而人们却预期以这样的方式使用它,因为人们也许通常就是这样来应用这幅图画的。我要说我们在这里有一种正常的情况,和一些不正常的情形。
142节
只有在正常的情形中,词语的用法才是明确规定好的。在那种情形下该说什么,我们知之不疑。情形越不正常,我们该说什么就越有疑问。
假如事情同实际情况大不相同,假如我们没有用来表达疼痛、恐惧、高兴的特定词语,假如规则成为例外,而例外成为了规则,或假如两者出现差不多一半一半,那我们正常的语言游戏就一定会茫然失措了。
我们用天平来称奶酪,按天平偏转多少来定价钱,假如奶酪经常没有明显的原因,就突然涨起来或者瘪下去了,这个程序就失去意义了。等我们讨论表达式和感觉之间的关系,以及诸如此类的时候,我们在这里所讲的就会变得更加清楚。
旁注:我们为了解释一个概念的含义——我指的是概念的重要性——而必须说到的,往往是些极其普通的自然事实。这些事实由于甚为普通,而几乎从不被提起。这些事实由于是……在这些事实际上……有的事实际上……在这些事实际上……在这里……这些事实际上……在这些事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