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电2.0小品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371-421 节 VOL.13

大家好,欢迎收听翻转电台。

我们把下周一要用到的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的段落读给大家。这个也是我们春节前的最后一期《翻天2.0》节目,我们马上开始。

371节: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考虑一下这个语法:语言里唯一和自然必然性关联的东西是一种任意的规则。这种任意的规则是我们能从这种自然必然性抽出来注入一个句子的唯一的东西。

373节:某种东西是哪一类对象,这由语法来说。

374节:这里极难不把事情描绘成仿佛有某种人的能力不及的东西,仿佛那里有个对象,我从中抽取描述,但我却没有能力把它展示给任何人。我所能建议的大概无过于我们屈从于使用这幅图画的诱惑,然而接着来探究这幅图画的应用是什么样子的。

375节:怎么教一个人默读?怎么知道他什么时候能默读了?他自己怎样知道他是在座老师要求他做的呢?

376节:我在心里对自己念字母表,另一个人默默地对他自己念字母表。什么是我和他所做的一样的标准?也许可以发现这时我的猴头和他的猴头里所发生的事情一样。同样,当我们两个想的一样,愿望一样等等,我们的猴头里也可能发生同样的事。那么我们是否曾靠指着猴头或脑子里的过程,学会了默默对自己说如此这般这话的用法呢?对应于我和他对声音A的意向,不也蛮可能是不同的生理过程的?问题是我们能怎样比较意向呢?

377节:逻辑学家也许认为,一样就是一样,人怎么就相信两种东西一样,是个心理学问题,就像高就是高,人们有时看见高度,有时听见高度,这属于心理学。两个意向一样,标准是什么呢?一个意向是红的,标准是什么呢?对我来说,要是别人有这个意向,标准就是他的所说所为;要是我有这个意向,标准就是根本没有这个标准。而对于红行得通的,对“一样”这样的词汇也行得通。

378节:在我判断我的两个意向一样之前,我必须先认识到它们是一样的,你可能会这样说。可这个事发生的时候,我又怎么知道“一样”这个词汇描述的是我的认识呢?只有当我能用别的方式表达我的认识,而且另一个人能够教给我这里该使用“一样”这个词汇才对。因为,如果我使用一个词,需要讲出其中的道理,那这个道理对别人同样也是有效的道理。

379节:我先认出了它是那个东西,然后才记起来我把它叫做什么。想一想,在哪些情况下这样说可以是对的?

380节:我怎样认出这是红的?是我看见它先是“这个”,而我也知道“这个”叫做红吗?那这里的“这个”是什么呢?什么样的答案对这个问题是有意义的?你现在正在一再把舵打向一种内在的植物定义。我无法把任何规则应用到从所见之物到词语的私有过渡之中。在这里,这些规则当真就悬在空中了,因为它们的用法机制正是如此。

381节:我怎样认出这种颜色是红色的?一种回答会是:当我学会了汉语的时候。

382节:听见这话我就形成了这个意象,那我怎样认证是这样呢?可有谁曾向我展示过蓝颜色的意象,并告诉我它就是蓝颜色的意象的?“这个意象”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怎样指向一个意象?我们又怎样两次指向同样的意象?

383节:我们不分析现象,例如思想,而分析概念,例如“思想”的概念。因而就是分析词语的应用。于是我们所做的事情,可能特别显得像唯名论。唯名论者的错误是把所有词语都解释成名称,因此并不真正描述此语的用法,而是仿佛为这样一种描述提供了一张纸面上的汇票。

384节:你是随着语言一起学到疼痛这个概念的。

385节:问问你自己,可以设想一个人从不笔算,从不口算,却学会了心算吗?学这个字却是说造就能做一件事的本领。问题指在于把什么当做某人能做这件事的标准呢?但也可能有某个部落只知心算而不知其他算法吗?这里我们必须问自己,那将会是什么样子呢?因而我们必须把这个描述为一种边界的势力,这样又会产生一个问题:我们在这里还愿意不愿意应用“心算”这个概念呢?亦或在这类势力中,这个概念已经失去它的目的了,因为诸种现象都被另一个范本吸引过去了。

386节:但你为什么这么不信任自己?你平时却一直知道什么叫计算呀。所以如果你说你在想象中算过了,那你就是算过了。假设你没算过你就不会这样说。同样,如果你说你在想象中看见红色的东西,那它就会是红色的,你平时都知道什么是红的呀。再说你并不总依赖于同别人一致,因为你经常可以告诉人说你看见了某种东西,而别人都没看见。但我是挺信任我自己的,我不假思索的说我在心里算过了,我想象出这种颜色。困难并不在于我怀疑我是否真的想象出了红色的东西,而在于我们能够禁止指出或描述出我们所想象的颜色,把意象投到现实中丝毫困难也没有,那么它们是否太过相信乃至会被混淆呢?但我也能禁止从一幅画像上认出某个人来,但我因此就能这样问吗?这个颜色的正确意象看起来是怎样的?或者它是什么性质的东西?这我真能学得到吗?我在这里无法接受它的证词,因为这并不是证词,他只告诉我他倾向于说些什么东西。

387节:深刻的紧冒最容易消影。

388节:这里我没有看见紫色的东西,不过你给我一个颜料箱,我就可以在里面给你指出紫色来。人怎么能知道到时候他能把紫色指出来?就是说他如果看见就能认出这种颜色吗?我怎么从我的意象知道这种颜色实际看起来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怎么知道我将能做某件事呢?即使我现在所处的状态就是我能做那件事的状态呢?

389节:人们也许会说,意象一定比任何图画都更像它的对象,因为无论我把图画做得多像它所表现的东西,它总还可以是其他什么东西的图画。但意象的本性就在于它是这一个意象,而不是任何其他东西的意象。于是我们在这种描述中,竟可以进一步把意象当作一种超级图像了。

390节:我们能够想石头有意识吗?如果能,那为什么不是仅仅证明了意象这玩意儿对我们毫无用处呢?

391节:也许我能颇困难的设想,我在街上看到的每一个人都经受着可怕的疼痛,但都巧妙地掩饰起来了。重点在于我这里必须设想一种巧妙的掩饰,就是说,不单单设想,我对自己说,它的灵魂在痛,但这和它的肉体有什么相干呢?或者说,疼痛说到底无需显示在肉体上。而且还要设想,当我这样设想的时候,我做的是什么?我对自己说的是什么?我怎么看着街上的人?例如我看着一个人,自己想着,人这么疼的时候一定很难笑出来,以及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我仿佛在扮演一个角色,做的仿佛别人在疼,而我这样做的时候,人们会说,我是在想象如何如何。

392节:当我设想它疼,我心里发生的指示,人们也许会这样说。而另一个人说,我相信我可以设想它疼,而不同时想到什么什么,就像人们说,我相信我可以不借助语言来思考。这不会带来收获。这种分析摇摆于自然科学和语法之间。

393节:如果我设想一个笑着的人实际上在疼,那我就不是在设想疼痛的举止行为,因为我看到的正好,因为我看到的正好相反。那么我设想的是什么了?我已经说出了我设想的是什么。我不必同时设想我感觉到疼痛。但做这个设想之际发生的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在什么地方使用“我可以设想他在疼”或“我设想什么什么”或“你设想一下”这些话呢?例如,我们对要在戏里扮演某个角色的人说:“你在这里必须设想这个人在疼,但他掩饰着疼痛。”我们不再给他任何指示,不对他说实际上该做什么。因此,在这里啊,连刚才那种分歧都用不上,我们只是观看设想这种场景的演员。

394节: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会问一个人:“你设想这个的时候,心里实际上都发生了什么呢?”我们这时都期待什么样的回答?

395节:一件事物能不能设想这一点在我们的探讨中扮演什么角色?很不明朗,即在何种程度上,它为一个命题具有意义提供了保证。

396节:听到一句话后,是不是根据它勾画一幅图画,这对理解一句话无关紧要。听到一句话时,是不是设想什么东西并不更重要些。

397节:人们在这里也可以不说“能不能设想”,而说“能不能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加以表现”。从这种表现,当然可以引向通往进一步使用的可靠道路。另一方面,一幅图画也可能强加于我们,却毫无用处。

398节:然而,我设想某种东西,乃至实际上看到某些对象的时候,我毕竟有某些我的灵人所没有的东西,有人会这样讲。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要四下看看,说:“只有我有这个东西。”这话你说它干嘛呢?一无所用。但不也可以说,这里说不上看见,于是也说不上“有”,说不上主体,因此其实也说不上“我”。难道我不可以问一问,你说到的东西,你说唯一唯你有的东西,在什么意义上你有它?你拥有它吗?你甚至没看见它。你不是必须说没有人有它吧?而这一点也很清楚,如果你从逻辑排除了另一个人得到某种东西的可能性,说你有这种东西也就失去了意义。但你所讲的那个东西是什么呢?不错,我刚才说过,我心里知道你意味的是什么,但那是说我知道人们怎么把握这个东西,怎么看见它,怎么仿佛借眼光首饰来意味以指称它。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怎么前瞻四顾,以及其他的东西。我相信人们可以说,你说的是一种视觉房间,没有拥有着的房间,就是这个视觉的房间。我不可能拥有它,一如不可能在它里面走来走去,或看着它,或指着它。它不属于我,就像它也不可能属于别的什么人。或者说,并不因为我说到它和说到我坐在其中的物质房间本身都要用一样的表达形式,它就属于我了。描述物质的房间不必提及拥有者,它甚至也不一定有拥有者。但视觉房间却不可能有拥有者。也许可以说,因为它里里外外都没有主人。设想一幅风景画,在虚构的风景里有一所房子,有人问:“这房子是谁的?”一种可能的回答是:“坐在屋前长凳上的农夫的。”不过,这个农夫却走不进他的房子,等等。

399节:也可以说,视觉房间的拥有者一定是和视觉房间本质相同的东西,但它并不在房间里,同时也就不会有一个房间外。

400节:我们仿佛揭示出了视觉房间,其实是发现了一种新的说话方式,一个新的比喻,甚至可以说,一种新的感觉。

401节:你把一个新看法解释成看见了一个新对象。你把自己采取的一个语法步骤解释为,你观察到的准物理现象。但我的说法“你采取了一个语法步骤”不是无可指摘的。你首先是发现了一种看事物的新方式,这就像你发明了一种新的画法,或一种新的节奏,一种新的歌曲形式。

402节:我的确说了我现在有如此这般的意象,但“我有”这话只是为了别人的符号。“意象世界”完整地表现在对意象的描述中了。你的意思是说“我有”,就像说“注意”,你大概想说它其实应该换个方式来表达,最简单的,大概就是用手做个表示,然后开始描述。在眼前这类情况下,我们不赞成普通语言的诸种说法,那是因为我们的头脑里这时坐定着一幅和普通表达方式的图画相冲突的图画。而我们却想说,我们的表达方式并不是像是实际上所示的那样来描述它,仿佛“他疼”这个句子,不仅在这个人不疼的情况下是假的,而且会在其他方式上是假的,仿佛这种表达形式天然的说的就是某种假的东西,尽管这个句子既然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句子了,断定着真实的内容。因为唯心论者、唯我论者和实在论者之间的争论看起来就是这样的:一派人攻击正常的表达方式,仿佛是在攻击一个断言,另一派人保卫这种表达方式,仿佛他们是在强调每个有理性的人都承认的某种事实。

403节:假如我把“疼”这个词专用于我从前一向称为“我疼”,别人称为“维特根斯坦疼”的情况,而其他情况里则不再有“疼”这个词了,但只要提供一个记号用来补偿由此而产生的空缺,那对别人倒也没什么不公平,其他人照样可以得到同情,可以得到医生的照料等等。说:“但是别人有的和你有的是同样的情况”,当然也并不足以成为反对我们用这种方式来表达的理由。但我会从这种新的表述方式中得到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但唯我论者提出他的观点也不是希望任何实际的利益啊。

404节:我说我在疼的时候,并不指着一个正在疼的人,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我不知道是谁在疼,有人可能会这样说。可以为这种说法提供某种理由,因为首要之处是我不曾说“如此这般的人在疼”,而是说“我在”,这么说的时候我并不是在提供任何人的名字,正如我疼得身影的时候不再提任何人的名字,虽然别人根据身影看得出是谁在疼。知道谁在疼究竟说的是什么呢?这是说知道这间屋子里的哪个人在疼,坐在那边的那个人,或站在角落里的那个人,或那边那个金发的大个儿等等。我说这些干嘛?我是要表明人的身份认证有非常不同的标准。那么是哪一个标准决定了我该说“我在疼”呢?哪个都不是。

405节:反正你说“我在疼”是要让别人注意到一个特定的人。回答也许是不然,我是要让他们注意到我。

406节:但你现在要用“我在”,那我们想在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这么说吗?甚至当我紧紧在身影的时候?即使我的确要区分我和别人,我是要区分维特根斯坦这个人和张三李四这个特定的人吗?

407节:可以设想一个人身影着,有人在疼,我不知道是谁,于是我们去帮他,帮那个发出身影的人。

408节:但你并不怀疑是你还是别人在疼,你会这样讲。“我不知道我还是别人在疼”这句话是一个逻辑和,其中的一个因子是“我不知道我是否在疼”,而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有意义的句子。

409节:设想有几个人围成一圈,我也在其中,其中的一个人,有时是这个,有时是那个,被接在一个电击的电极上,但我们都看不见。我观察别人的面部表情,试图看出我们之中谁刚刚受到了电击。有一次我说:“现在我知道是谁了,正是我自己。”在这个意义上,我也可以说:“现在我知道谁感觉到电击了,正是我自己。”这会是一种稀奇的表达方式,但若这里假设即使别人遭到电击我也会感到电击,那么“我现在知道谁在如何如何”这种表达方式就完全不适用了,它就并不属于这个游戏了。

410节:我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这里不是一个地方的名字,这个也不是一个名称,但它们同名称联系在一起,名称联名称通过它们得到说明。的确,并不使用这类词语是物理学的一个特征。

411节:考虑一下这些问题怎样应用,怎样解决:
第一,这些书是我的书吗?
第二,这脚是我的脚吗?
第三,这身体是我的身体吗?
第四,这个感觉是我的感觉吗?

这些问题每一个都有实际的应用。例如问题二,设想我的脚被麻醉了或瘫痪了,在某些情况下,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确定我的这只脚是否感到疼痛来解决。例如在第三个问题“这个身体是我的身体吗”,一个人可能会指着镜子里的影像这样问,但某些情况下,一个人也可能会摸着身体提出这个问题,在另一些情况下,这就和问“我的身体看起来是这样子的吗”意义相同。问题四“这个感觉是我的感觉吗”,这个感觉究竟是哪个感觉,即人们在这里是怎样使用指示代词的,和第一个例子之类不是一样的。这里出现了混乱,又一次是人们以为注意一种感觉就是指向这种感觉。

412节:人们感觉到在意识和大脑过程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而这种感觉怎么并没有参与到对日常生活的诸种考察之中呢?这种类别差异的观念和一种轻微的眩晕联系到一起,我们每次变逻辑系法时就会出现这种眩晕。在我们的这个例子里,这种感觉什么时候出现呢?例如在这种时候,我以某种方式把注意力集中到我的意识上,吃惊地说:“这应该是大脑过程产生的。”这时我仿佛在紧紧抓住自己的额头。但说把我的注意力集中到我的意识上会是什么意思呢?这真是再奇怪不过的事了,我用这种说法所说的是看的一种,我目不转睛地凝视前方,但并不聚焦在任何特定的点或物上,我双目大睁,眉头不皱,我的凝视不闪现这种兴趣,我目光茫然,也许类似一个人陶醉在天光云彩之中。请细心想一想,我作为一个悖论说出来的这个句子“就是这是大脑过程产生的”一点也不自相矛盾。我说出这话的时候可能正在做一个实验,其目的在于显示我所看见的光照效果是由刺激大脑的某一部位产生的,但在我说出这个句子的场合,这个句子却不具有日常的并不自相矛盾的意义,而且我的注意力也不合于实验时应有的那种注意力,否则我的目光就将会是专注的而绝对不会是独播。

413节:这里我们有个内省的实力。从类似的事例里,威廉·詹姆斯得出结论说,自我主要由头上的以及头与喉咙之间的特殊运动组成。詹姆斯的内省所显示的不是“自我”一词的含义,也不是对“自我”这种东西的分析,而是一个哲学家对自己说“自我”一词并要分析其含义的时候,这个哲学家的集中注意力的状态。

414节:你以为你一定是在织一匹布,因为你坐在纺车旁,即使它是空着的,你做着织布的动作。

415节:我们提供的其实是人的自然史的评论,但不是奇闻异见,而是一些没有人怀疑过的论断,它们没有引起评论,只因为它始终摆在人们面前。

416节:人一致说他们看见、听见、感到等等,因此人自己证明了他具有意识,这么说多奇怪啊!我说我具有意识,我当真把这话告诉谁呢?我干嘛对自己说这个?别人又怎么来理解我呢?“我看见”、“我听见”、“我清醒地意识到”这类说法在现实中有它的用法。我对医生说:“现在我这只耳朵又听得见了”,我对一个以为我昏迷的人说:“我的意识又恢复了”等等。

417节:那么我是否观察自己并且发觉我在看或我又恢复了意识呢?干嘛要说到观察?为什么不直接了当地说我发觉我又恢复了意识呢?但这里干嘛要说“我发觉”?为什么不直接说我又恢复了意识呢?但我发觉这话在这里不是表明我在注意我的意识吗?通常并非如此,而在的确如此的时候,“我发觉”这句话却不是说我又恢复了意识,而是说我的注意力现在集中到了这一点上等等的。但难道不是一种特定的经验导致我说“我又恢复了意识”吗?是哪种经验呢?在哪种情形下我们会这样说呢?

418节:我有意识是不是一个经验的事实?但人们不是说到人才说他有意识,而说到木头石头就说它们没意识吗?另一种情况会是什么样的?会不会人就都没意识了?不会,这个词在通常的意义上不会,但假如我就会没有意识,正如我现在事实上就有意识。

419节:在哪种情况我会说某个部落有个酋长呢?而这个酋长当然有意识,他当然不可以没有意识而是一个酋长。

420节:但难道我无法设想我周围的人,尽管他们的行为方式一如既往,其实他们都是机器人,都没有意识吗?如果我现在独自在我的房间里这样设想,我会看见人们目光呆滞,干这干那,这想法也许有点吓人。但试试在寻常交际之际,例如走到大街上的时候,坚持这种想法,你对自己说:“那边的孩子都只是机器人,他们活蹦乱跳,却都是自发装置发动的。”要么这句话对你什么都没说,要么会在你心里产生某种吓人的感觉或诸如此类。把一个活人看作机器人,就像把一个形象看作边界势力或另一个东西的遍体,例如把一个窗格看作万字符。

421节:我们觉得把物质状态和意识状态混在一起来报道显得乖谬。“他深感痛苦,辗转不宁”例如这句话,这很平常,那我们为什么觉得乖谬呢?因为我们想说这句话说到的既有可触的,又有不可触的。但若我说“这三个支架为建筑物提供了稳定性”,你会觉得不舒服吗?“三”和“稳定性”可触吗?把句子视作工具,把句子的意义视作其使用。我说这句话说的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