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电问答 • 68 | 如何对待法律以外难以惩罚的罪
翻转问答 (Slip Radio Ask Me Anything)
大家好!欢迎收听新一期的翻转问答节目,我是李厚辰。
那么今天呢,我们来回答一个问题啊。这个问题跟最近发生的很多社会事件也有关系,而且也跟翻转电台一直以来关注的那个问题意识啊,就那个残酷社会有点关系啊,算是那个主题衍生出来的一个子话题。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这个问题本身呢,是要面对他管的叫“非法律的恶”。也就是说啊,有很多这个社会上我们所意识到的恶行啊,是这个法律惩罚体系之外的,我们该怎么面对这种恶行?比如他举到的例子啊,就是那个猎猫杀猫啊。
原始问题是这样的,我给大家读一下。他说:“最近呢,在豆瓣上看到一件事非常的困惑。起因呢,是一个人在小区里面杀了很多猫,报警呢却作用不大,然后警察呢可能也不认为这个事是他们管辖范围。然后一些网友呢,就把这个事情啊,把这个人放在网上来进行人肉和辱骂。然后呢,就有人提出了,‘是不是侵犯了这个人的隐私权’的问题。气愤的网友呢,就反驳他们说,‘这个人渣是不配拥有人权的’。因此,这个提问者啊,对此非常矛盾:如果一件恶行,法律刑法的对他起的作用真的微乎其微,对方呢也确实是一个恶人,所以我们最后就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进行声讨嘛?”
看起来啊,他对于这种方式本身还是有所疑虑的,认为呢,我们可能不应该以这种方式来进行声讨。但确实呢,也会感到除了这个方式之外,我们好像欠缺一些别的方法,因此处于这么一个两难的境地。
这个确实是很多时候我们面临非法律的社会惩罚的时候面对的一个问题啊。而且我觉得最近也有很多很类似的事情啊,就比如说最近我写了一个文章,是关于网络谣言的。因为最近的网络谣言非常非常多,就比如说我今天还看到一个呢。今天就有一个人啊,他那个号在这个微信上量非常大,一个视频号,他在号里面就是义正言辞的再说啊,这个他们对待俄罗斯到底有多过分。比如说啊,他就说这些人制裁俄罗斯,俄罗斯的人啊去国外进行肿瘤治疗,就因为你们是俄罗斯人不治,因为这个制裁就不给你们治。他因为这么讲,来来讲确实很严重啊,但实际上呢,这个事情是国际肿瘤互助协会和俄罗斯断绝合作关系。也就是说,俄罗斯和国际肿瘤互助协会已经断绝了互相共享病例和共享疾病的诊疗方法的这个合作了。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俄罗斯公民,你去到国外的医院要就诊的话,这个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就这种谣言非常非常多。这还是造外国的谣呢,你可能觉得造外国的谣怎么听着好像并没有损害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对吧?当然社会上有很多真正就社会事件的造谣,这个好像有什么办法呢?因为现在这种等级的造谣啊,尤其如果不是真正面对重大公共事件,实际上也是在我们管辖之外。虽然网络谣言有相关法规,但相关法规既不可能也没有动机来管理所有网络谣言。
但就这个文章发出之后啊,有很多群里的同学还是觉得这网上该罚,罚是他们唯一的办法,对吧?那除了网络谣言呢,最近也有很多,就比如说这个疫情,而既有人呢,他自己没有打疫苗,他可能也没有做核酸,他还到处跑,每次啊在出这种事的时候啊,都是群情激愤,说这个人该罚,一定要罚这个人,一定要严惩他,等等等等。我们就觉得好像这就是所谓的这个疫情非罪化的问题,或者疫情罪化的问题啊,等等等等。也就是说,在今天的网络之上,我们听到去讲“一个人该惩罚,这种行为一定要严惩,这种事情一定要严惩不待”,这已经不是一个很罕见的事情了。我们也经常提到一件事情啊,法律要立法严惩,过去没有立法,现在呢,要立法严惩。就比如说啊,最开始同学提问,这个关于虐猫的问题,关于动物的保护法,到现在呢,也是一个很火的话题。我们就认为啊,这个动物保护法一旦立了之后,那么虐猫虐狗本身呢,就偏向一个刑事犯罪。当然这样的法律在国外本来也就有。
所以说啊,是不是一件事情,我们上来呢,就希望能够法律进行严惩,或者法律不能严惩呢,我们就需要在公共环境之中来做一个舆论的惩罚,这个舆论惩罚的边界又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呢,就来讲的这样一个问题。
首先啊,我觉得大家可以一起来思考一些问题:有没有哪些恶是很难被惩罚的?因为啊,我们一说恶行,很可能啊,像条件反射一般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去惩罚这个恶行。但会不会有很多恶行是无法惩罚的?我们就想吧,我觉得你现在可以把这个节目暂停下来想一想,你就尽量去举例子,有哪些恶行可能是很难惩罚的。
实际上在生活中,有很多恶行是无法惩罚的。就比如说现在情况下,杀猫杀猫,虐猫,杀狗虐狗等等,很难被惩罚。那么比如说,你在工作环境之中啊,有人呢,对这个上司阳奉阴违,阿谀奉承,他本身呢,可能还在背后说别人坏话,给别人穿小鞋,这个事情呢,你报警啊,估计也没有用,这个呢,并不是刑法的管辖范围。当然也有很多人很贪婪,很多人非常的贪婪,对于财富的非常愿意攫取财富,也非常的自私,这种贪婪和自私呢,确实会导致啊,他平时吃亏少,别人和他交往过程中呢,吃亏很多,这个事情呢,很难取得一个惩罚。懒惰,有时候如果没有到玩忽职守的地步啊,很难被惩罚。
我们很多人都买盗版啊,对吧?我自己也使用过盗版,现在自从我用 Affinity 替代 Photoshop 之后,因为过去我盗版的可能最后的东西是 Adobe 那一项,实在是买不起,但现在找到了替代,好像我确实好像从现在能够过一个无盗版的生活。但是之前我买过大量的盗版,不管是音乐,还是游戏,还是电脑软件,等等等等的。现在盗版其实很大程度上也比较难去处罚。
包括生活中,我们现在知道了 PUA、煤气灯效应,像 PUA 和煤气灯效应这样啊,在我们看作已经是很大很大的恶行了,但这种恶行呢,似乎在生活中很难找到好的方式去进行惩罚。就比如说出轨,出轨啊,过去在很多国家地区依然还是一个刑法罪名,像其实台湾地区过去就有这个通奸罪,但这个现在也非罪化了。所以出轨本身呢,很难获得一个法律上的惩罚,本身呢,就是婚姻中的出轨都很难获得法律惩罚的,更不用说日常生活中的这个不忠和欺骗,其实呢,很难获得真正有益的惩罚。
比如说代孕,很多人代孕,商业代孕行为,很糟糕。其实我国立法呢,其实只是禁止啊,规范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技术人员,他们没有办法去做代孕。但普通人呢,比如说你去国外,或者你找代孕的话,对你自己呢,是没有惩罚的,这个呢,至少现在我们没有办法惩罚他。
网络的辱骂、网暴,很大程度上,尤其是啊,如果没有某一个单一个体在对你进行网络辱骂和网暴,而是你被很多一大群人进行网络辱骂和网暴,这种时候呢,是很难追责的。而不光线上,不光线上,线下也一样,对吧?现实生活中,你在街上跟人发生口角,被骂了,很大程度上呢,也只能忍气吞声,甚至有时候退让。如果真的没有产生伤害啊,这个也很难获得赔偿,也很难获得惩罚。
比如说很多时候有些熊孩子对吧,熊孩子闹你,然后可能有时候可能不管是你自己的生活的平静被打扰,还是你生活中很多不光熊孩子吧,就比如你邻居装修,装修的时间很可能卡的不是很对,然后噪音也很重,所以你的生活构成极大的影响,你的楼上漏水,等等等等,非常非常多。所以他们也是因为疏忽大意啊,或者因为赶工啊,等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啊。
所以你这么想想,我这就是随便举而已啊,我们可以想象,生活中有非常非常多很难被惩罚以及无法被惩罚的恶。正是因为这些东西没有办法被惩罚啊,我们有时候积累很多的怨气、怨念,都是因为这种原因产生的。这种怨气、怨念、委屈,长期积累下来啊,对一个人的伤害是很明显很明显的。所以有时候我们都恨不得这些事情能够很快获得惩罚,如果能获得惩罚的话,都不易忍受那个怨念和怨气的折磨。
好,其实我们只要简单列举一下,就会发现很多事情啊,都是没有办法被惩罚的。
好,我们现在就要问了,它是一个问题吗?也就是说,我们会不会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刚才我们所说的一切都应该有一个框架能够去惩罚,比如说职场上的阳奉阴违,职场上的阿谀奉承,背后的中伤,会不会我们要最好有一个机制,有一个方法能够让这些人获得惩罚?比如懒惰的人,或者出轨,出轨这个事,是不是最好有一个机制能够对一些出轨者进行惩罚?包括网暴,最后我们是不是很多人想完全实名制等等等等的方式,会不会让所有网暴者都无所遁形?
那么再看,为什么无法被惩罚之前呢,我觉得我们还是可以看看,这些恶不够,这些恶无法被惩罚,它确实会造成一些问题,也就是我们今天认为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大概是怎么样的?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一个公正的问题。公正的问题呢,就是说,所有这些行为啊,都会有受害者,如果他们没有被惩罚,受害者怎么办?对吧?经常,这也许啊,是一个最强烈的 argument,一个最强烈的主张,就是一个公正的主张。如果这些东西不能被惩罚,那岂不是对受害者非常不公平?那岂不是在社会上这些伤害行为本身看起来是无代价的?一个无代价的伤害行为,岂不是会让社会上变得人人都这样?所以受害者怎么办?尤其是如果你自己啊,还相当共情里面的任何一种受害者,刚才我们讲的任何事情,如果你自己有类似的经历,或者对此类受害者非常共情,你都会认为这是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就如果他们无法被惩罚,我作为受害者,我该怎么办?对吧?这是第一个问题啊。
第二个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功利的角度。这功利角度的问题呢,就是确实很多事情啊,伤害起来很容易,修复起来呢,会却很困难。所以说,如果不惩罚的话,我们甚至想象不了我们如何去遏制这种事情。比如说谣言这个事对吧,造谣很容易,辟谣很麻烦,如果不能惩罚的话,岂不是谣言满天飞?出轨和不忠也一样,弃听很容易,重新获得信任非常困难,如果弃听本身代价很低的话,那么人个人的信任又该放置在何处呢?对吧?这是用功利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就是说有时候这个恶行打碎东西啊超容易,修复起来很困难,所以如果打碎东西本身啊,缺乏这个遏制,缺乏一种恫吓的方式的话,我们很难想象为什么可以好,对吧?这是第二点。
第三点呢,其实还有个更强烈的一个主张,就认为啊,对很多恶行,如果我们不惩罚它,实际上就是姑息,姑息呢,很大程度上,甚至于我们有时候会讲啊,跟帮凶也没有什么区别,对吧?比如说啊,一个熊孩子,一个熊孩子在闹的,这个家长本身啊不惩罚这个熊孩子,我们有时候就会认为“熊家长嘛”,对吧?这就是熊家长。实际上呢,都是这个家长的责任,这个孩子这么闹,其实究其根本是这个家长的原因。那么这样的因果传递性关系,在很多罪行中都会有。甚至有时候呢,会传递到旁观者。比如说啊,假设我遇到一个问题,假设有人欺骗我,他就是对我不忠,那么如果我啊知道他的朋友其实知道这事,我们很容易想象,很可能会说这样的话:“你看你知道这事,你不告诉我,你也不制止他,你都不去制止他,你也不去劝他,你也不提前告诉我,你啊,就这件事的帮凶。” 这种事情我们经常听到。所以说如果旁观者知晓此事,却没有介入,没有惩罚,甚至呢,会被当作帮凶来看待。
所以从以上三点来看:第一,受害者怎么办?不公平。第二,这个打碎很容易,修复很困难,所以说不动喝的话,一切都要被打碎。第三,旁观者知晓却不介入,不惩罚,跟帮凶有什么区别?在这三点之下,我们发现啊,这个恶无法承受,无法惩罚,真的是让人很难接受的一个问题,对吧?就是因为在这个情况之下,在网上有很多的呼吁啊,“什么东西该怎么惩罚”,或者有人在说“人肉别人是不是不好啊”,就会说“人渣不配有人权,人肉他没有问题”,等等等等的。
好,我们可以反过来看看,就为什么这些恶无法惩罚了。这些恶无法惩罚,那有各种各样不同的原因,但总结起来呢,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是很值得关注的。
第一个原因啊,就是在这些事件之中,很多事情的对错标准其实是很不容易辨明的。就比如说谣言问题,我们总觉得谣言问题很清楚啊,跟事实一比对,就知道是不是谣言。但你回头想想小花梅的事,真的那么容易清楚吗?一旦你设想背后有别的阴谋和更大掩盖的时候,谣言这个事很难被判定。而且之前啊,其实有很多文章在讲,什么叫谣言呢?尤其在我们这个环境之下,谣言不就是非官方发布的言论都是谣言吗?对吧?所以谣言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谁来辨别是不是谣言?谁具有足够的公信力来辨别一个东西是不是谣言?这背后都不是事实问题,很多时候其实是一个权力的问题。所以说我们说谣言该不该罚,但是在说谣言该不该罚之前,那就是一个事情真的是谣言吗?谣言真的是一个如此清晰的问题吗?这个是很难讲的。
第二,比如说 PUA,那是 PUA 吗?我觉得这可能是 PUA 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其实之前我们不是单做过一期节目吗?从自由意志的角度来看有没有 PUA 这回事。那 PUA 很多人很恨 PUA,很恨这个煤气灯效应,真的有 PUA 和煤气灯效应吗?在一个事件里面它是 PUA,是这个煤气灯效应吗?对吧?这本身其实对错标准是并没有那么容易的。所以说好多时候在说该怎么惩罚之前,对于到底是不是错了这个问题,如果都要一直陷入争论的话,那自然呢其实很难谈到是否要惩罚。很多事情其实都是这样的原因。
第二,大家还可以想象,很多事情很难惩罚呢,是因为罚不责众,以及里面每一个伤害其实呢都比较轻微。比如说盗版对吧,盗版店也真要罚,如果要罚这个下载盗版者,你会发现这里面的法律成本非常非常高。网络辱骂和网暴也一样,可能一个事大起来了,有几百人几千人都在骂你,这个该怎么去追责呢?对吧?而且你看这里面有个很不容易解释的一点,或者很不容易下咽的一点,罚不责众确实是罚不责众,每个人的罪行嘛,听上去确实轻微,但加到一起可并不轻微啊。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电影啊,在网上被下载一万次,那对于电影发行公司来讲啊,就是好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金钱损失。如果换算换算今天的票房啊,可能就已经接近一百万了,对吧?那很多东西呢,一万下载量啊,那是绝对拦不住的,十万,几十万下载量都是有可能的,它其实最后造成的损失是很大很大的。那网暴也是一样,虽然啊每个人来骂,骂上一句就走,但对被骂那个人来讲啊,他很可能就已经被骂了几百次上千次。因此啊,罚不责众,每个人都很轻微导致很难去处罚,这个事情呢,让我们很难下咽,我们觉得还是找点方法能够处罚他们才好的,但这点呢,确实很难。这是另外一种原因。
还有一些事情啊,就比如说啊,这个为什么很难惩罚呢,我管它叫“苦中罪”。苦中罪呢,就这个,这个错事的发生啊是有这个前序条件的。很多事情都是如此,对吧?也就是说,我首先啊,我并不是为这个家暴罪家暴辩护啊,我也认为这个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警的话,都应该去制止家暴为先。但为什么制止家暴之后很多时候一件事非常难反过去说谁对谁错,就是因为在一个家庭环境之中,这个家暴产生的前序条件是很复杂的。它非常不像在一个公共场合内的斗殴,比如在一个餐厅里面有谁跟谁,你看我,我看你,看不爽了,打起来了,谁先动手,谁的错,就这里面呢,这个暴行的产生是很容易去区分的。但确实有很多问题,这个问题的前序条件是什么?是导致这件事产生的原因。所以说才会有“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说法。我们先不说这是不是一种推卸责任,是不是家务事虽然难断也要断很有可能啊,但所谓“难断家务事”就是说这个前序条件变得非常复杂,导致我们有时候真的介入在里面很难说这个事是谁的错。这也是一种很经常出现的情况。
再说一种情况,为什么这些恶很难被惩罚呢?也就是说,还是有那个正当性的问题嘛,就我们之前说法律不是道德的底线,而是正当性的例外。我们这个社会上就是有一些东西是有伤害他人正当性的,这话听起来特别不中听,但是确实如此。比如说言论自由啊,那绝对不是说好话的自由,言论自由呢,当然这个世界边界就是在说什么坏话有自由,很大程度之上辱骂他人,只要不到特别过分的情况之下,人是有这个自由的。也就是说,反过来这话特别难听,但这话呢,还真就是如此,人啊是有辱骂他人一定程度的正当性的。所以人是有贪婪的正当性,人是有在背后给人穿小鞋的正当性的,人是有懒惰的正当性的,人是有阿谀奉承、阳奉阴违的正当性的。在法律之上,它是一种它不是一个道德的行为,但它是一个正当的行为。当它是一个正当的行为的时候,我们就说这是人的自由。人,当然我们说人的自由绝对不是说人有做好事的自由,很大程度上在消极自由这一面就是在看人,就是在看人有做什么坏事的自由。因此好多坏事呢,就是有正当性的。你会觉得这话很奇怪,为什么竟然我们社会会让人有做坏事的正当性呢?
大家想想,你现在可以暂停这个节目想一想,我们这个社会为什么竟然让人有一些做坏事的正当性?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啊,就是因为我们这是一个人与人之间互相交往的社会,因此啊,我们的恶行势必会对他人造成潜在的或者直接的伤害。比如说谎言,撒谎,这是蒙蔽对吧?贪婪,那就是自己得得多别人得得少,自私也是一样,辱骂,都是。那么我们什么时候撒谎?我们什么时候贪婪自私?什么时候会丢掉我们的体面情绪产生辱骂呢?很多情况之下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人为何有伤害他人的正当性?绝对不是法律在鼓励或者整个社会机制在鼓励这样的行为,实在原因就是因为人还真的不是圣贤。你不管说人性本恶也罢,还是说在一个稀缺的社会交往环境之中,这个稀缺性和不平等本身会带来很多的问题。也就是说,整个社会从来没有要求也没有期待人是一个完美的人。正是因为社会没有要求也没有期待人是一个完美的人,就是说我们认为啊,我们这个社会能够持续稳定有秩序的进行下去,不是因为人都是一个完美的人,他从来不做伤害他人的举动,而是在有限的伤害他人举动之下,这个社会依然可以获得秩序,依然可以稳定的运行下去。但当你话这么讲的时候,这里面很多伤害就没有办法获得惩罚了。或者说很多伤害如果不是你自己去报复他,比如有人骂你,一个人骂回去,除此之外,假设你对自己有要求,我是个不骂人的人,哦那对不起,那你挨的骂呢,你这个东西你就必须得吞下去,这个成本就没有办法避免。所以为什么我们竟然会有伤害他人的正当性?原因就是因为人跟人之间互相依存,这又是一个建立在稀缺基础之上的社会,人非圣贤,这三点作用之下,我们是不可能去追求一个无伤害社会,我们是绝不可能去追求一个无伤害社会的。一个无伤害社会只会带来更大的问题和压迫。
好,所以你看,刚才我们在讲啊,确实我们一数啊,这个社会上有很多罪都没有办法罚,我们一想这一罪为什么竟然没有办法罚呢?我们就说了很多啊,第一,很多对错标准其实并不明晰。第二,罚不责众,从功利和成本上考虑确实是一个问题。第三,有苦中罪,就很多罪责的发生了有很复杂的前序条件,这个前序条件一考虑进来,你甚至很难说到底是谁错谁对。第四,很多伤害他人的行为就是具有一定的正当性的。所以在这个基础之上呢,这些恶无法避免。
你看啊,那我们就要想了,那你可以说啊,这个无法避免是现在实然的状况,那法律是否应该去避免这些人与人的伤害?也就是我们回到刚刚那个问题啊,我们当然可以想象今天不是所有的罪行都可以受到惩罚,但这是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是不是要努力避免一切伤害的发生?因为啊,我们要努力避免一切伤害的发生,这话怎么听怎么对,这话从语意之上这不可能错,因为伤害是负面词,避免伤害发生当然是对的。
好,我们就反过来要想了,有几种条件,我们就来看法律是不是要避免一切人与人的伤害。你看啊,不管在中国还是外国,不管古代还是现代,很多亲属的关系都有免于作证的责任。我们古代有这个子为父隐、父为子隐,今天呢这个现代法律体系啊有这个证人的豁免权,不管是亲属有作证的豁免权,一些就是行业服务人士,律师、代理人本身豁免作证,忏悔牧师豁免作证,心理医生豁免作证,等等等等。什么叫豁免作证啊?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人来作证,我们会更容易看出他有没有罪,或者说我们会更容易来断定一个人的罪。也就是说,这些人免于作证啊,他这个免于作证当然就是免于对犯罪嫌疑人作证了。所有这些人免于作证,实际上对于那个受害人啊是有害的,就是作证的豁免权对受害人是有害的。那法律为什么要这样的要求吗?包括中国古典儒家为什么有这样的要求呢?也就是说我们会认为啊,有些东西它是超越法律上的有罪无罪和对错的,对吧?也就是说我们跟职业人士本身的信任关系,全社会和职业人士的信任关系,以及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和亲属情感在这个时候超越一件公共事情的对错。所以说我们才会认为他们免于作证。比如说在这个,你看在这个背景之下,我们就认为哦,我法律就算法律要避免一切伤害啊,那好像这个东西呢在避免伤害之上好。
第二啊,熊孩子,熊孩子确实很多,有时候呢我也很烦,我都恨不得啊帮那个父母去管,但是呢我从来没有一次真正帮那个父母管他的熊孩子啊,甚至很多时候都忍气吞声。为什么你忍气吞声呢?你看这其实是我们对小孩的豁免,对吧?我们虽然那个话我们听着很难听,就是“他是个孩子,你能怎么样呢”,但有时候这个道理我们自己也接受,还真是一个道理,他是个孩子你能怎么样呢?你闷心自问,你在做一个小孩的时候你没有熊过吗?我小孩大概熊过,所以这个熊的情况呢很多时候我们忍气吞声,就是因为我们把孩子豁免,只要不要太过分,我们都把孩子豁免在这个之外,就是孩子啊如果对其他人带来伤害,只要不要太过分,让人烦的话,烦就烦点,我就带我的降噪耳机,我就不听不看,行不行?好。
所以说法律是否要避免一切人影的伤害呢?你看又有个特例,这个孩子呢很多时候能够取得豁免。好,我们就要看什么能取得豁免了,你就会发现很多东西都能取得豁免,你就说法律是不是要避免一切伤害,从语义上这句话绝对对,但在实际生活之中,在实际社会经验之中,它还真不是一个优先级非常高的事情。
好,我们反过来说它另外一个角度,我们慢慢慢慢接近今天最想说的东西,就是为什么它的优先级不高。我们还要想一个玩意儿。好,我们就算先接受这个条件啊,法律要尽可能避免人与人的伤害,怎么避免呢?当然是通过惩罚,惩罚是如何起重的呢?惩罚但是通过恐惧,对吧?这个应该这个推理还并没有跳得很远啊,因为我们害怕那个惩罚的结果,所以呢我们选择不做。其实网络道德审判也是一样,就如果每一次虐猫的人啊都为我们人肉,让他社死,让他身败名裂,那自然社死的恐惧跟被整个社会抛弃和脱钩的恐惧会让人不这么做。实际上我们在网上做网络道德审判,可不就是为了让人恐惧吗?
所以说你看,惩罚如何起作用啊,就如同我们法家的一期节目所讲,它是通过痛苦起作用,它是通过恐惧起作用。前者啊是这个国家机器通过垄断暴力向全社会的人投下一种标准化的恐惧,后者呢是通过网络审判,以这个铺天盖地的一个人从来没有接受过的关注度和批判,以及啊造成现实生活中的社死来投下恐惧。
好,这个没什么稀奇啊,但稀奇的地方在这儿,也不是稀奇的地方,重要的地方在这儿,就理想国里面有个极其关键的论断,就是一个护卫者阶层,这个护卫者阶层啊罪惠护卫,他一定就罪惠奴役,一个医生啊罪惠医治人,同样一定罪惠治人于死地。那么一样的,当我们给一个 mechanism,不管它是个国家机器还是网络道德审判程序,我们给予它向其他人施加恐惧的权利,那么呢它一定精于惩罚罪恶,它也反过来一定精于奴役大多数人。也就是说,任何具有惩罚全能的 mechanism,它这个恐惧啊可不会简简单单就指向仅仅对于有罪人的恐惧,这个在我们这儿应该非常的明显。
所以说当我们诉求认为一切啊都应该摆上去惩罚惩罚的时候,那你一定要想到这不是理论上的,已然发生的,恐惧的形成和恐惧到底投给了谁这么一个问题。也就是说,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全知全能全善的惩罚机制,这个只在宗教里有,在宗教之外并不存在一个全知全能全善的惩罚机制。所有惩罚机制只要精于惩罚就精于奴役。那么如果我们把这个东西交给国家机器或者交给网络道德法庭的话,我们又怎么样让我们自己免于对他们的恐惧呢?这就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了。就像之前在群里讲啊,这个谣言,为什么谣言不能重罚,那么呢群里就有很多有经验的人很容易达成一个共识:如果啊我们真的要开始重罚网络谣言,它几乎不可避免的要变成一个新的口袋罪,对吧?这是我们完全可以想象的事情。这就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点都不希望啊突然他又来管这个网络谣言,重罚网络谣言啊,他毫无疑问会变成个口袋罪就是这样的原因。
好,到这里啊,我们就要开始介绍一个观点了,这个观点对于理解惩罚这件事其实超级重要。你看这个社会上有很多很多的恶,贪婪也是恶,纵欲也是恶,包括自私也是恶,等等等等等等,有没有一个最大的恶?有一个最严重的恶?至少有一种观点啊认为残酷是罪恶之首。残酷啊作为首恶来看待,但残酷跟惩罚痛苦就有很大的关系,恐惧就有很大的关系,我们不如等下来说吧,让人恐惧施加惩罚本身呢就是最大的恶。我至少能想到两本书在论述同样这个话题。
一本书呢叫《恶的科学》,《恶的科学》是 Simon Baron-Cohen 他才写的一本书。这位老兄呢是剑桥大学精神病理学的教授,所以《恶的科学》,《恶的科学》嘛他这本书呢讲的就是从神经科学的角度来看恶是如何产生的。因此啊他从神经科学的角度呢他是这么论证的。这本书《恶的科学》的主要观点啊就是说啊人类历史上一切最可怕的事情产生于一个生理机制,它不是个心理机制啊,因为它是从神经科学导入,一个生理机制,什么生理机制呢?共情的丧失。一旦共情这个神经机制丧失,这个共情我们之前讲这个行为经济学讲过,就人的社会脑,就社会脑功能停转就会产生最可怕的事情,波尔布特、犹太大屠杀一切都与这个有关。好,我们一想,其实这东西你没有神经科学其实也符合我们常识的判断,一旦有一个对象啊我们决定不与他共情了,那当然我们就能做很多可怕的事情。最开始同学问的一样,“人渣不配有人权”,对吧?人渣,我们当判断他为人渣的时候呢我们就不与他共情了嘛,当然做什么都行。所以说啊当我们想象一个人是罪人并且我们产生一个问题,这时候我们为什么不能惩罚他呢?我们就可以想还有什么会比这个更好来停止那共情呢?所以我们可以想象惩罚的冲动或者前置一步,判罪的冲动就是一个共情的终止。当我们设想一个人有罪必须想他是一个有罪需要被惩罚,我们的共情呢就已经终止了。
好,我就举一个实际的例子啊,这两天呢就有一个让我很生气的言论出现在这个沉默的通知群六群,导致我破例在群里面跟他兑现。这个呢就是之前我们说那个谣言的文章,谣言呢当然就要说到这个媒体嘛,我文章里面不是就说这个媒体其实代理人,而且媒体成为代理人而不是媒体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被视料媒体逼迫的。好,这位老兄呢就有一个观点,他说不是,是因为媒体都是恶的。他怎么说呢?他说啊,“与其说媒体变为代理人啊是这个网民逼迫的,不如说媒体从来都是舆论的引导者,他毫无忠诚可言,也从不对其发表的言论负责,更像是一个颠倒黑白的奸臣”。所以那天啊这个话让我非常生气,生气的原因啊很简单,《翻转电台》以前就讲过所谓的这个语言的暴力、思考的暴力,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思考的暴力。而在今天的框架之下我们就能知道,当我们认为媒体有一个本质,这个本质是引导舆论,没有忠诚不负责,颠倒黑白,如果媒体拥有这个本质我们已经停止对媒体共情了。只要停止共情,那我们可以想象我们怎么惩罚他都不为过。所以我生气的原因就是这个,我一直对这种单向度的批判言论非常生气。所以在《恶的科学》这本书的视野之下,恶呢就是共情受到腐蚀,就共情受到腐蚀是恶产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这本书进一步说,这个共情受到腐蚀其中有一个很核心的这个生理机制,对人来讲这个生理机制就是感到威胁,一旦你感到威胁你就很不愿意与其共情,但这个非常容易理解,对吧?比如现在有人要冲天打我,那我,你看,就是这个,有人打你的左脸右脸给他打,所以这是最高的要求了。所以你在受到威胁的时候你是很难与其共情的,这个是人之常情,对吧?但是呢就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真威胁还是假威胁。比如之前在我们节目里我们就说过小花梅这个事件,你去想啊城市女性跟小花梅之间只隔一闷棍,这是假威胁,你并不面对这样的一个威胁。因此如果这个原因导致这个共情丧失一定要严惩的话,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当然如果这个观点让你听起来觉得啊还有这么大逆不道的言论,那麻烦你去听听之前的两期节目啊,这两期节目就是对于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结论讲了很多。所以说我们反过来还是说这个问题啊,确实人感到威胁呢就会腐蚀掉那个共情,但是确实有真威胁和假威胁。我还得反过来说,今天的网络上是不是一种无处不在的威胁的鼓吹?有无数人在告诉你很多东西在威胁到我们,比如说啊美国人如何威胁到我们,资本家如何威胁到我们,包括男性在说这个女性如何威胁到男性,像那个 incel 他们,他也有女性恐男,男性如何从根本上威胁到女性?我今天看到一个极端言论,就是说这个女权男,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当女权男呢?这男的得自杀才行,就自杀的男人有资格当女权男,我就觉得难以想象。所以我就认为有几样东西啊只要你沾上这个人就好不了,比如说仇富、反美、反资、恐童、恐慕、恐有色人种、恐女恐男,这几样东西啊只要一个人沾上这个玩意儿,他基本上 twisted,就是脑子叫乱,我就管这玩意儿叫残酷引擎。只要你一沾这个,为什么呢?你就感到一种深深的威胁,一旦感到威胁你的共情就被彻底腐蚀掉,就是这个《恶的科学》这本书的逻辑啊,共情完全腐蚀到呢你就会产生极其可怕的言论和行动。
好,所以说就因为这个原因啊,《恶的科学》这本书持有这样一个观点,残酷是首恶,残酷呢是万恶之首,原因呢就是他所描述的一个生理学机制,因为一切最根本的问题的来自啊都是这个共情的丧失,而共情的丧失呢首先要体现为残酷。所以说残酷是一切问题之首,我觉得这本书给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推理,它基本道理我也都认可。
还有另外一本书提出了一模一样的观点,但方式是不同的,就这个 Judice Shackler 的一本书,这是啊你看前一位是科学背景的,是建桥大学精神病理学的教授,而这位呢是哈佛大学政治哲学的教授,是一个人文学科政治哲学的。这本书呢叫《平常的恶》,这个《平常的恶》呢也旗帜鲜明地提出啊残酷作为首恶存在。那么他又如何来说残酷作为首恶呢?他是回到基督教的历史去讲基督教的残酷,不管是十字军还是宗教审判,尤其啊说的是这个宗教战争的问题,他来说残酷是首恶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意识,就是啊基督教所行的所有残酷都把自己当作是道德的。宗教审判残酷的对待女巫、异教徒,我是道德的,是为了政教是云东征,道德的,宗教战争清除异端,道德的,也就是说道德导致最大的恶行——残酷。在道德的背景之下我们可以做出最残酷的事情,这当然是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出发点。在这个出发点之上,他如何看待这个恶呢?残酷是一种什么样的恶?残酷的恶是把他人看作对象,那这话不奇怪啊,更有意思的是什么?把他人看作什么对象呢?把他人看作这个地方跟《恶的科学》其实就连上了,把他人看作令我们自己受害的工具,这话听得很绕,但很有意思啊。我们把他人看作一种工具,什么工具呢?令我们成为受害者的工具。我立马举例子你就懂了。你想想普京为什么要侵略乌克兰,他说的是啥?你看第一,乌克兰有纳粹,乌克兰在欺负顿巴斯的这个说俄语的俄罗斯族人。这两天啊顿巴这个乌克兰还要搞生化武器,乌克兰还要搞核武器。所以说在他的嘴里啊这乌克兰就是个纯粹的工具,跟乌克兰真的怎么样一点关系也没有。乌克兰的作用是啥呢?乌克兰作用就是让俄罗斯处于受害者的位置,因此可以怎么样呢?